律师回答
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
办理资料:
1、身份证明
(一)缴存职工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代为办理的:
代办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和代办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代办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代办人是单位经办人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职工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
网上办理:仅支持缴存职工本人办理,拍照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离、退休证明
(一)本市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退(离)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或县级以上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凭证(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
(二)以上资料均需原件
网上办理:拍照上传以上资料原件。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单位代办、非缴存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代办的提供;本人办理、配偶或者直系血亲代办的,提取资金转回单位的提供。柜台办理:须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表格。逐页盖章
网上办理:无需提供
4、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名卡
本人办理、配偶或者直系血亲代办的提供,柜台办理:
(一)须带卡到柜台刷卡办理
(二)无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名卡的,应提供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后的Ⅰ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卡和中国银行卡);或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仅限于四川省省级卡和成都市市级卡)。盖公章
网上办理:无需拍照上传,系统在缴存职工登录时自动判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