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79)民他字第23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字[1979]65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仍可按照我院1956年7月21日(56)法研字第7374号复函办理。
此复
发布文号: (79)民他字第23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字[1979]65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仍可按照我院1956年7月21日(56)法研字第7374号复函办理。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