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申请办理条件和办理地点是怎样的

2020年07月16日23:26:53

律师回答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一)公租房申请基本条件
没有达到就没有必要往下看了公租房,外地户口,本地户口都可以,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本地户口单身需35岁以上,年收入10万以内。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二)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办理对象: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本市户籍;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办理地点:
当地房管局或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

(1)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电话:(028)86279694

(2)武候区房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
电话:02885575669

(3)温江区房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柳城大道140号
电话:02882721681

(4)双流县房管局
地址:棠中路二段25号
电话:(028)67035555,67035597

(5)新都区房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龙路建设大厦
电话:028-89396508

(6)龙泉驿区房管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
电话:(028)84853043

(7)成华区房管局
地址:建设西街1号
电话:(028)84332257

(8)锦江区房管局
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新座”6-7楼
电话:61326557

(9)青羊区房管局
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泸天化大厦背面。
电话:028-87766961

(10)高新区房管局
地址:锦城大道999号
电话:85150257

(11)金牛区房管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272号
电话:(028)87571325。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www.cdwh.gov.cn/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243c49e4837784f5ca34ac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