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赣质监特发[2008]65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标准,经省锅检院和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评审,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符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气瓶充装相关资格条件,现批准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气瓶充装资格,相关业务范围和许可证编号见附件,许可证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制发。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获得特种设备相关资格单位名单(略)
发布文号: 赣质监特发[2008]65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标准,经省锅检院和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评审,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符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气瓶充装相关资格条件,现批准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气瓶充装资格,相关业务范围和许可证编号见附件,许可证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制发。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获得特种设备相关资格单位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