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我市建筑功能和质量,限制淘汰不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与质量低劣、落后的建材,积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产业导向政策的资源节约型优质建材。现根据建住房(1999)295号"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33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全面提高住宅质量和水平的通知"、鲁建发(2000)47号文"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和淘汰(限制)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及济政办字(2000)97号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的报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禁止(限制)使用和淘汰建材产品目录》(第一批)(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技术落后、耗能大、性能差的实心粘土砖、木窗、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十九种建材产品强制淘汰;对实腹、空腹钢窗、冷热镀锌钢管、107胶等五种建材产品,在规定的工程和部位中限制使用。
二、在住宅建设中,采用国家、省、市推广的工业生产化、施工装配化住宅新体系等项新技术、新产品的,其楼板型式可根据相关要求选用相应现浇或预制楼板类。
三、大力推广使用各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节能、环保、优质建材,为确保替代产品质量的可靠和安全使用,本"目录"替代产品必须取得《济南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方可用于我市建设工程。
四、要把工程质量安全的关口前移,把好建材使用质量关,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对工程中所使用建材进行检查、抽查和复检,坚决杜绝不合格、劣质、无准用证建材产品进入我市工程施工现场,以确保我市工程质量。
五、建材生产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加强自身产品的质量检查,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建材产品在工程中使用情况的反映和不定期抽检情况,对不合格的建材产品,禁止其在我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六、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将本通知规定要求纳入质量监督检查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该工程不予备案验收。
七、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要求的工程,设计单位不得设计,设计管理部门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单位不予采用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不予签字认可,对使用淘汰建材的工程,不得参加优秀设计和优质工程评选。对承担该工程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分别由有关管理部门按有关法规给予警告、降低资质、吊销施工许可证等处罚。
本通知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凡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一律废止按本通知执行。
附:济南市建设工程禁止(限制)使用和淘汰建材产品目录(第一批)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济南市建设工程禁止(限制)使用和淘汰建材产品目录(第一批)
类别产品名称限制和淘汰
1.墙体
材料实心粘土砖市区2001.7.1禁止,其他2003.6.30禁止(济建基字(2000)25号)
手工生产条板淘汰
单排孔,强度小于2.5Mpa的工业废渣轻集料砼小砌块淘汰
2.屋面保
温材料炉渣、水泥珍珠岩、水泥蛭石等散状保温材料淘汰
3.门窗木窗淘汰
实腹、空腹钢窗限制(在住宅工程和公建工程中不准使用)
4.防水
材料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淘汰
含煤焦油的各类防水涂料、油膏、卷材淘汰
5.管道
材料普通承插口铸铁排水管(手工翻砂刚性接口铸铁排水管)淘汰
冷、热镀锌钢管在多层住宅和多层公共建筑室内给水管道中,禁止使用冷、热镀锌钢管
6.散热器1.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
2.灰铸铁圆翼散热器
3.灰铸铁813型散热器淘汰
7.建筑
涂料以聚乙烯醇和聚乙烯醇缩甲醛为基料的涂料淘汰
8.建筑
胶粘剂107胶在墙地砖、石材粘结方面淘汰
9.混凝土
外加剂氯盐类防冻剂、早强剂限制(冬期施工的钢筋砼结构和予制构件不准使用)
高碱类外加剂淘汰
10.建筑用
钢筋冷拔低碳钢丝(Φ4mm以上)淘汰
11.厨房烟
道装置预制砼共用排烟道淘汰
12.卫生
洁具冲洗水量>9升/次的座便器淘汰
铸铁螺旋升降式水嘴淘汰
进水口低于水面(低进水)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在所有新建工程和维修工程中淘汰
水封小于5公分的地漏在所有新建工程和维修工程中淘汰
13.建筑
阀门铸铁闸阀(DN50mm以下的含50mm)在住宅工程的室内部分中不准使用
14.予制砼
楼板预制砼楼板在市区砖混结构住宅工程中,禁止使用予制砼楼板,全部实行现浇楼板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我市建筑功能和质量,限制淘汰不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与质量低劣、落后的建材,积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产业导向政策的资源节约型优质建材。现根据建住房(1999)295号"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33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全面提高住宅质量和水平的通知"、鲁建发(2000)47号文"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和淘汰(限制)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及济政办字(2000)97号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的报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禁止(限制)使用和淘汰建材产品目录》(第一批)(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技术落后、耗能大、性能差的实心粘土砖、木窗、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十九种建材产品强制淘汰;对实腹、空腹钢窗、冷热镀锌钢管、107胶等五种建材产品,在规定的工程和部位中限制使用。
二、在住宅建设中,采用国家、省、市推广的工业生产化、施工装配化住宅新体系等项新技术、新产品的,其楼板型式可根据相关要求选用相应现浇或预制楼板类。
三、大力推广使用各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节能、环保、优质建材,为确保替代产品质量的可靠和安全使用,本"目录"替代产品必须取得《济南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方可用于我市建设工程。
四、要把工程质量安全的关口前移,把好建材使用质量关,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对工程中所使用建材进行检查、抽查和复检,坚决杜绝不合格、劣质、无准用证建材产品进入我市工程施工现场,以确保我市工程质量。
五、建材生产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加强自身产品的质量检查,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建材产品在工程中使用情况的反映和不定期抽检情况,对不合格的建材产品,禁止其在我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六、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将本通知规定要求纳入质量监督检查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该工程不予备案验收。
七、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要求的工程,设计单位不得设计,设计管理部门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单位不予采用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不予签字认可,对使用淘汰建材的工程,不得参加优秀设计和优质工程评选。对承担该工程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分别由有关管理部门按有关法规给予警告、降低资质、吊销施工许可证等处罚。
本通知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凡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一律废止按本通知执行。
附:济南市建设工程禁止(限制)使用和淘汰建材产品目录(第一批)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济南市建设工程禁止(限制)使用和淘汰建材产品目录(第一批)
类别产品名称限制和淘汰
1.墙体
材料实心粘土砖市区2001.7.1禁止,其他2003.6.30禁止(济建基字(2000)25号)
手工生产条板淘汰
单排孔,强度小于2.5Mpa的工业废渣轻集料砼小砌块淘汰
2.屋面保
温材料炉渣、水泥珍珠岩、水泥蛭石等散状保温材料淘汰
3.门窗木窗淘汰
实腹、空腹钢窗限制(在住宅工程和公建工程中不准使用)
4.防水
材料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淘汰
含煤焦油的各类防水涂料、油膏、卷材淘汰
5.管道
材料普通承插口铸铁排水管(手工翻砂刚性接口铸铁排水管)淘汰
冷、热镀锌钢管在多层住宅和多层公共建筑室内给水管道中,禁止使用冷、热镀锌钢管
6.散热器1.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
2.灰铸铁圆翼散热器
3.灰铸铁813型散热器淘汰
7.建筑
涂料以聚乙烯醇和聚乙烯醇缩甲醛为基料的涂料淘汰
8.建筑
胶粘剂107胶在墙地砖、石材粘结方面淘汰
9.混凝土
外加剂氯盐类防冻剂、早强剂限制(冬期施工的钢筋砼结构和予制构件不准使用)
高碱类外加剂淘汰
10.建筑用
钢筋冷拔低碳钢丝(Φ4mm以上)淘汰
11.厨房烟
道装置预制砼共用排烟道淘汰
12.卫生
洁具冲洗水量>9升/次的座便器淘汰
铸铁螺旋升降式水嘴淘汰
进水口低于水面(低进水)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在所有新建工程和维修工程中淘汰
水封小于5公分的地漏在所有新建工程和维修工程中淘汰
13.建筑
阀门铸铁闸阀(DN50mm以下的含50mm)在住宅工程的室内部分中不准使用
14.予制砼
楼板预制砼楼板在市区砖混结构住宅工程中,禁止使用予制砼楼板,全部实行现浇楼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