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经贸委二○○○年广西工业经济总量控制清理五小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12:59:10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0]159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经贸委《二○○○年广西工业经济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二○○○年广西工业经济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工作方案
实行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重点行业调整和改革的步伐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区中小企业比例很高,多年来“五小”企业对广西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地方财税收入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些企业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质量的问题,不仅浪费了有限的资源,而且加剧了不合理的矛盾,制约了我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国家经贸委的部署,我区已经对纺织、煤炭、冶金、建材、电力、烟草、轻工制糖等行业开展了总量控制、清理整顿工作。到1999年底止,我区纺织行业棉纺压锭按照国家纺织局的安排已全部完成,全行业取得了扭亏为盈的好成绩;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及生产秩序整顿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基本完成压产指标,但关停无证小煤矿工作与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电力行业已完成国家下达的1999年关闭8台机组的任务。冶金、建材、制糖等行业已进行了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和制定计划等工作。
根据国家经贸委2000年的部署和我区1999年的工作情况,特制定我区2000年工业经济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工作方案,同时公布第一批关停企业名单(附后),以便更好地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一、2000年广西实施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工作的基本原则
实行工业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工作涉及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实施难度较大的工作。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要从全国大局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积极、稳妥地推进。
按照我区工业结构调整规划,遵循统一计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采用法律的、经济的。体制的,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总量控制和清理整顿“五小”工作。
(一)坚决按照市场规律,把资源枯竭、污染严重、产品长期无销路、严重积压、欠缴电费、资不抵债,以及因不适应市场需要已经停产关闭的“五小”企业列为清理整顿对象。
(二)重点采用法律手段,严格执法,坚持依法清理。对无合法生产、经营证书的“五小”企业,要严格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按规定的程序处理。
(三)依靠政策调整一批“五小”企业。2000年,国家将制糖业、钢铁、有色、煤炭等行业作为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重点,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对资不抵债、高亏损的国有“五小”企业要按国家的政策下决心关掉。

二、2000年广西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重点行业的计划目标
按照国家经贸委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和淘汰企业名单,结合我区的实际,对2000年我区确定的重点行业计划目标作如下安排:
(一)煤炭行业。由于我区煤炭赋存条件差,开采成本高,煤质差,不符合环保要求,市场竞争能力弱,必须实行总量控制。2000年我区煤炭产量计划控制在631万吨,其中地方国有煤矿441万吨,乡镇煤矿190万吨。
(二)建材行业。我区水泥行业是低水平重复建设、生产能力闲置最严重的行业,工艺落后的小机立窑生产线的生产能力过大,小平拉玻璃企业已停产多年,这些都要及早退出市场。按国家下达的计划,2000年我区水泥产量控制在2132万吨以内。而我区1999年的生产能力达3840万吨以上。我区要认真贯彻国家经贸委《关于公布取缔、关闭、淘汰小玻璃厂小水泥厂企业(生产线)名单的通知》(国经贸建材[1999]715号)的精神,坚决关闭和淘汰小水泥、小玻璃厂及落后生产线,2000年必须淘汰水泥年生产能力267万吨,淘汰平板玻璃年生产能力22万重量箱。
(三)冶金行业。冶金行业总量控制、清理整顿的重点是以生产螺纹钢为主的建筑用钢的小钢厂,其它小钢厂集中成片的县(市)也是清理整顿的重点。2000年全区钢产量要严格按国家规定控制在104万吨之内,其中柳钢103.5万吨。凡国家冶金局已明确规定要关闭和淘汰的小钢厂及生产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完毕。
(四)轻工制糖行业。1999年度广西实际产糖380万吨。根据国家总体要求,明确广西2000年食糖产量控制在342万吨之内,压产38万吨6甘蔗种植面积由现有的783万亩调整到700万亩。2000年计划关闭破产12家糖厂,淘汰日榨蔗生产能力2.05万吨。
(五)电力行业。继续执行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广西关停计划方案》,2000年底前关停7台小机组,淘汰发电容量11万千瓦,由广西电力公司按计划组织实施。
(六)烟草行业。广西烟草行业总量控制方案,由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与自治区总量控制办公室协调一致后,报国家烟草局审批,按下达的生产计划实施,纳入广西工业总量控制管理范围。

三、实行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工作要责任明确,分工协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自治区、地(市)、县(市)实行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各级经贸委(局)牵头协调与督察,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办)负责提出专项实施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具体职责分解和工作程序。
1.自治区经贸委暨自治区工业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的总量控制工作,具体职责:初审行业专项实施计划,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草拟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2.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办)的具体职责:负责编报本行业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的专项实施计划;征求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意见;明确目标、方案、政策和措施并落实到年度;检查实施进度及完成情况。
3.总体工作方案和各行业专项实施计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办)负责指导实施和检查进度,各级经贸委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察。
4.财政、金融、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电力、公安、法院等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协同,各负其责,综合管理,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四、具体工作措施和政策
(一)必须将压产、整顿和关停的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市、县,企业及其主要设备、生产线,落实到年度和批次计划、明确清理整顿的方式和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二)列入计划清理整顿的“五小”企业,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配合本级政府组织清理整顿。股份制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中的“五小”,由政府监督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实施。无主管部门的个体“五小”企业必须关停,由各有关部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实施。
(三)清理整顿关停的“五小”企业,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实施不同的措施。经过停产清算、编制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理方案和善后处理3个阶段实施关闭。
(四)清理整顿关停的“五小”企业,对涉及人员安置的问题,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因地制宜,多种途径,保障生活,保持稳定”的原则,按企业隶属关系妥善解决。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引导,把握清理整顿的力度,保持社会稳定。
(五)清理整顿关停的“五小”企业的债务,原则上按企业性质和资产隶属关系由债务人或有关责任人负责清偿。关停企业的财产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处理:(1)职工工资、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等;(2)税款;(3)担保债权;(4)一般债权;(5)出资人权益。
(六)清理整顿“五小”,按照生产集中优先的原则,采取集约化的产业组织政策,鼓励产业重组,以核心龙头企业引导被列为关停的“五小”企业,走小而精,小而专的道路,或采用生存者承担原则给予关停企业适当补贴。
(七)对被列入关停的“五小”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要采取给出路和妥善处理的方针。有关具体补偿、优惠、转移政策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执行。

五、加强领导,设立专门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发出《关于成立自治区工业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1999]186号),成立自治区工业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副主席王汉民任组长,自治区经贸委等区直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贸委,负责全区工业经济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桂政办发[1999]186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地区的工业总量控制和清理整顿“五小”工作。

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 二○○○年重点行业第一批关闭和淘汰的“五小”企业(生产线)名单
一、建材行业
共淘汰生产能力:水泥31万吨、平板玻璃22万重量箱。具体如下:
(一)国家建材局行管司及国家建设部建管司1998年12月4日下文淘汰,但至今仍未执行的小水泥厂(年生产能力:水泥8万吨;玻璃22万重量箱)。(附表略)
(二)关闭无生产许可证的小水泥企业(年生产能力4万吨)。(附表略)
(三)水泥机械化立窑直径在2米及以下,且停产年以上的水泥企业(年生产能力:19万吨)。(附表略)
以上企业或生产线要立即关闭和淘汰。
二、冶金行业
广西第一批关停三家钢铁企业:河池钢厂、桂林钢厂、雅脉钢铁厂。减少生产能力钢6万吨,生铁5万吨,轧材30万吨。
三、煤炭行业
第一批关闭矿井322处,取缔非法矿井23处。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