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人社部函[2012]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总工会、机械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数控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企业职工和各类职业院校师生努力学习知识、刻苦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并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选拔参赛选手,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计划安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职业)
大赛设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竞赛职业。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3个)
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竞赛职业(3个)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含四轴、五轴)。
二、参赛对象和大赛分组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凡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且有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地区(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组织的选手初选(赛)。选手报名等工作按照各赛区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设立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其中,学生组分设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高级技校(含技师学院)3个小组。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教师和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级技校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竞赛。
三、大赛标准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无理论知识考试,只进行实际操作考试。试题既包含往届世界技能大赛试题中的关键技术模块,同时也考虑各项目国内的具体情况,由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技术工作组组织专家命制。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和教师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同时,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世界技能大赛考试内容和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四、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具体承办;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大赛技术工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大赛决赛工作,设北京、天津2个赛区。其中,北京赛区同时承办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3个项目的选拔赛活动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数控车工、数控铣工2个职业的竞赛决赛,由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具体协办。天津赛区承办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加工中心操作工职业的竞赛决赛,由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具体协办。
大赛成立全国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另行下发)。秘书处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和技术指导与管理工作。各赛区成立赛区组委会,具体负责所承办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其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成立本地区大赛组织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竞赛事宜,并在大赛举办全过程中,接受全国组委会的领导。
五、大赛实施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分为选手初选(赛)和选拔赛两个阶段。
1.选手初选(赛)阶段。各省(区、市)、各行业部门(集团公司)可通过推荐、考试、竞赛等灵活多样方式,自行组织推荐(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选拔赛。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认的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决赛技术工作牵头人可代表技术工作组,独立向选拔赛推荐相应项目的参赛选手。
2.选拔赛阶段。各地、各行业按照《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北京赛区选拔赛的预通知》要求,组织经初选(赛)产生的选手参加选拔赛。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分为省级竞赛、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1.省级竞赛阶段。2012年9月底前,在全国组委会统一指导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省级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2.全国决赛阶段。2012年第四季度将举办全国决赛。全国决赛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表彰奖励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各项目前10名(根据项目特点确定)的选手将进入集训,并获得荣誉证书。其中,数控车、数控铣项目集训队选手,将直接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决赛,如获优秀名次的,可享受国家级竞赛奖励政策。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1.职工组和教师组。
(1)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的选手、五轴项目第1名参赛队(2人)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五轴项目前2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由选手所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的选手、五轴项目第2至4名参赛队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五轴项目第3至8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4)对职工组和教师组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教师组)优秀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5)对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各职业总成绩前10名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小组、中等职业学校小组、高级技校小组)
(1)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五轴项目前2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地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五轴项目第3至8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地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3)对学生组各小组参加全国决赛各职业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小组、中等职业学校小组、高级技校小组)优秀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4)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各职业总成绩前3名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奖励政策制定本赛区的奖励办法。
希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机械行业等部门,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并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和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大赛活动顺利举行,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
七、联系方式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北京赛区
1.数控车、数控铣项目
联 系 人:王晶晶、任永刚
联系电话:(010)67389965、13811272840、13651365645
传真号码:(010)67374060
2.cad机械设计项目
联 系 人:刘伯韬、刘加勇
联系电话:(010)88462835、15801675961、13240497018
传真号码:(010)88466832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1.北京赛区(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职业)
联 系 人:王晶晶、任永刚
联系电话:(010)67389965、13811272840、13651365645
传真号码:(010)67374060
2.天津赛区(加工中心操作工职业)
联 系 人:刘丽洁、刘淑静
联系电话:(022)23030918转8503、8502,13820800000、13920731857
传真号码:(022)23112159
3.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
联 系 人:李克、牟军
联系电话:(010)84661077、84661353
传真号码:(010)84661070、84626303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
联 系 人:刘新昌
联系电话:(010)84207446
传真号码:(010)84207446
附件: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发布文号: 人社部函[2012]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总工会、机械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数控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企业职工和各类职业院校师生努力学习知识、刻苦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并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选拔参赛选手,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计划安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职业)
大赛设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竞赛职业。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3个)
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竞赛职业(3个)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含四轴、五轴)。
二、参赛对象和大赛分组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凡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且有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地区(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组织的选手初选(赛)。选手报名等工作按照各赛区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设立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其中,学生组分设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高级技校(含技师学院)3个小组。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教师和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级技校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竞赛。
三、大赛标准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项目无理论知识考试,只进行实际操作考试。试题既包含往届世界技能大赛试题中的关键技术模块,同时也考虑各项目国内的具体情况,由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技术工作组组织专家命制。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和教师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同时,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世界技能大赛考试内容和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四、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具体承办;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大赛技术工作,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大赛决赛工作,设北京、天津2个赛区。其中,北京赛区同时承办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3个项目的选拔赛活动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数控车工、数控铣工2个职业的竞赛决赛,由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具体协办。天津赛区承办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加工中心操作工职业的竞赛决赛,由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具体协办。
大赛成立全国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另行下发)。秘书处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和技术指导与管理工作。各赛区成立赛区组委会,具体负责所承办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其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成立本地区大赛组织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竞赛事宜,并在大赛举办全过程中,接受全国组委会的领导。
五、大赛实施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分为选手初选(赛)和选拔赛两个阶段。
1.选手初选(赛)阶段。各省(区、市)、各行业部门(集团公司)可通过推荐、考试、竞赛等灵活多样方式,自行组织推荐(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选拔赛。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认的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决赛技术工作牵头人可代表技术工作组,独立向选拔赛推荐相应项目的参赛选手。
2.选拔赛阶段。各地、各行业按照《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北京赛区选拔赛的预通知》要求,组织经初选(赛)产生的选手参加选拔赛。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分为省级竞赛、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1.省级竞赛阶段。2012年9月底前,在全国组委会统一指导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省级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2.全国决赛阶段。2012年第四季度将举办全国决赛。全国决赛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表彰奖励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各项目前10名(根据项目特点确定)的选手将进入集训,并获得荣誉证书。其中,数控车、数控铣项目集训队选手,将直接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决赛,如获优秀名次的,可享受国家级竞赛奖励政策。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1.职工组和教师组。
(1)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的选手、五轴项目第1名参赛队(2人)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五轴项目前2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由选手所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职工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的选手、五轴项目第2至4名参赛队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五轴项目第3至8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4)对职工组和教师组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教师组)优秀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5)对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国决赛各职业总成绩前10名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小组、中等职业学校小组、高级技校小组)
(1)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前3名、五轴项目前2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地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获得全国决赛四轴项目第4至12名、五轴项目第3至8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地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3)对学生组各小组参加全国决赛各职业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小组、中等职业学校小组、高级技校小组)优秀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4)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各职业总成绩前3名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奖励政策制定本赛区的奖励办法。
希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机械行业等部门,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并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和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大赛活动顺利举行,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
七、联系方式
(一)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北京赛区
1.数控车、数控铣项目
联 系 人:王晶晶、任永刚
联系电话:(010)67389965、13811272840、13651365645
传真号码:(010)67374060
2.cad机械设计项目
联 系 人:刘伯韬、刘加勇
联系电话:(010)88462835、15801675961、13240497018
传真号码:(010)88466832
(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1.北京赛区(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职业)
联 系 人:王晶晶、任永刚
联系电话:(010)67389965、13811272840、13651365645
传真号码:(010)67374060
2.天津赛区(加工中心操作工职业)
联 系 人:刘丽洁、刘淑静
联系电话:(022)23030918转8503、8502,13820800000、13920731857
传真号码:(022)23112159
3.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
联 系 人:李克、牟军
联系电话:(010)84661077、84661353
传真号码:(010)84661070、84626303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
联 系 人:刘新昌
联系电话:(010)84207446
传真号码:(010)84207446
附件:第五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