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办[2012]73号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设立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请示》(复旦视觉文〔2012〕9号)收悉。为有利于吸引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对本市高校办学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本市高校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请你院按规定程序向市社团管理局办理申请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办[2012]73号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设立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请示》(复旦视觉文〔2012〕9号)收悉。为有利于吸引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对本市高校办学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本市高校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请你院按规定程序向市社团管理局办理申请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