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根据中国和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将于2012年下半年召开第六届例会,商定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选择项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均可。
2.项目应于两年以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申报单位已和斯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
4.对于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项目合作双方在规定的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
二、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2.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由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部门是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3.正式行文同时,请将申请表及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发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电子邮件地址见下文),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斯洛伐克合作项目”。
4.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向两国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斯方主管部门为教育部科技司和研究发展署)。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报送的项目申请无效。
三、申报和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五届例会结束后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谷敏
电话:010-58881370
传真:010-58881374
电邮:gumin@most.cn
斯洛文尼亚教育部科技司 女士
电话:+421 (02) 59374618
传真:+421 (02) 59374620
电邮:jaroslava.kovacova@minedu.sk
附件:1.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略)
2.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3.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2: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一、合作内容与目标 (限定在一页内以宋体五号字表述)
二、合作可行性 (限定在两页内以宋体五号字表述)
registration
for
inter-governmental s&t cooperation proposal
(please fill in the blanks in english)
project applicants
附件3:
项目基本信息表
说明:1.本表共计有13栏,请按照要求分别以中英文填写。
2.填写申请人姓名时,不要加任何头衔,诸如 mr.,dr.,prof.等。
3.填写中方申请人英文姓名时,姓前名后,如“李时珍”写为“li shizhen”。
4.本表仅提交电子文件,不必打印。
发布文号:
根据中国和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将于2012年下半年召开第六届例会,商定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选择项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均可。
2.项目应于两年以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申报单位已和斯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
4.对于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项目合作双方在规定的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
二、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2.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由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部门是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3.正式行文同时,请将申请表及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发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电子邮件地址见下文),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斯洛伐克合作项目”。
4.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向两国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斯方主管部门为教育部科技司和研究发展署)。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报送的项目申请无效。
三、申报和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五届例会结束后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谷敏
电话:010-58881370
传真:010-58881374
电邮:gumin@most.cn
斯洛文尼亚教育部科技司 女士
电话:+421 (02) 59374618
传真:+421 (02) 59374620
电邮:jaroslava.kovacova@minedu.sk
附件:1.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略)
2.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3.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2: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申请人曾获何种科技计划支持 | ¨ 863计划 ¨ 973计划 ¨ 支撑计划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国别、批准年度) ¨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别、批准年度) ¨ 其他(计划名称): | ||
合作国别 | | 推荐部门 | |
中方申请人信息 | 外方申请人信息 | ||
姓名 | | 姓名(英文) | |
单位 | | 单位(中文) | |
地址 | | 地址 | |
手机 | | ||
电话 |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部门联系人 | | 电 话 | |
推荐部门意见: 推荐部门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一、合作内容与目标 (限定在一页内以宋体五号字表述)
1.合作内容和意义: 2.合作必要性: 3.合作目标及主要指标: (拟在哪些关键技术上取得进展,以及预期的技术指标) 4.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
二、合作可行性 (限定在两页内以宋体五号字表述)
1.中方科研能力: (包括中方项目承担/参加单位产、学、研简况及具有的合作经验与合作渠道;项目组主要人员的职称及在该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地位、专业/技术优势) 项目组主要人员的成功案例 (1)近五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主持完成(已验收)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名称、计划类型、资助经费、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2)正在承担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名称、计划类型、资助经费。 2.外方科研能力及其他优势: (外方合作机构简况及外方在该领域的学术地位与技术优势;外方主要人员的学术水平、职称及在该领域的学术地位;外方拥有哪些我方所需的关键技术、应用成果、前沿理论或专有人才等智力资源、技术资源、自然资源或市场资源) 3.国内外水平比较: (若国内和国际上已开展与本项目类似的研究,请对比说明各自的水平、优势、特点或差距等) 4.合作经历: (中方之前是否有过成功的国际科技合作;与本项目合作外方是否已开展过合作与交流,合作成效如何) 5.项目资金总额及自筹资金情况: (中方为执行项目共需多少资金;可从哪些渠道筹集) |
registration
for
inter-governmental s&t cooperation proposal
(please fill in the blanks in english)
project title | |
cooperation country |
project applicants
chinese side | overseas side | ||
name | | name | |
organization | | organization | |
tel mobile | | tel | |
fax | | fax | |
email | | email | |
address | | address | |
附件3:
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外方单位(中文) | 外方申请人姓名(英文) | 中方单位 | 中方申请人姓名 | 中方联系方式 | 推荐部门 | 中方申请人手机 | project title | overseas organization | name of overseas applicant | chinese organization | name of chinese applicant |
电话: 传真: 电邮: |
说明:1.本表共计有13栏,请按照要求分别以中英文填写。
2.填写申请人姓名时,不要加任何头衔,诸如 mr.,dr.,prof.等。
3.填写中方申请人英文姓名时,姓前名后,如“李时珍”写为“li shizhen”。
4.本表仅提交电子文件,不必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