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0:57:17
发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11]6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王 阳 鞍山市市长

吴忠琼 省科技厅厅长

成 员:张世超 鞍山市副市长

周喜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东科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张建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孟庆海 省科技厅副厅长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秀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江晓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治江 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志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 伟 省交通厅副厅长

许 波 省文化厅副厅长

朱 云 省地税局副局长

郑红一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 波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胡家禄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史铁军 省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科技厅和鞍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孟庆海和张世超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