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实施2011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4日23:22:49
发布部门: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科计[2011]260号

各有关单位:

科技统计是科技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科技统计工作的统一布署,市科委组织实施2011年度我市科技系统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科技统计调查的种类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调查,包括: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调查

(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1.国家973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2.国家863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4. 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5. 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 调查统计范围:驻津的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天津市及区(县)所属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各级地方科学院所属非独立的研究所,由所在院统一填报。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统计范围:驻津的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天津市及区(县)所属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与转制的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统计范围: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统计范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的统计范围:全市、各区县(包括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财政科技经费。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调查范围:经科技部历年批准、2011年内实施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星火计划国家级项目。根据科技部各计划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填报。

(四)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调查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三、时间安排

2011年度天津市科技统计年报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培训和布置(2011年12月中旬)

2.基层填报(2012年1月至2月)

3.报表初审上报及数据处理(2012年2至3月)

4.统计结果汇总及上报科技部(2012年4月)

四、要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组织协调好本单位的填报工作,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本单位的科技统计数据填报任务,保证我市2011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