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体[2011]57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要求,我委决定于2011年12月3日、4日开展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样监测活动。现将该活动的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认真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样监测活动实施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抽样监测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相关精神,根据《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本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工作体系,推动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的试行,为建立市、区、校三级学生体质监测网络做好基础准备工作,探索建立常态化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公告制度,现定于2011年12月3日、4日开展本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样监测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测目的
上海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已步入正轨,在此基础上,本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测试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测试数据的准确性。本次抽测活动以推进建立常态化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公告制度为目的,通过抽查监测、现场辅导和及时公告,起到改进工作、提升质量的作用。
二、测试日期
2011年12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
三、测试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位育高级中学(徐汇区位育路1号)
四、抽测对象和范围
本次抽测按照分层随机整群抽样原则,参照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绿色指标”体系的抽样办法,选取全市十七个区县四年级、八年级各2个自然班(分属不同学校)中,发育健全、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符合要求的在校学生进行集中测试。
五、测试项目
本次测试主要包括体质测试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一)体质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800/1000米(如遇雨天改测台阶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二)问卷调查
对部分在校学生进行饮食习惯、生活作息、体育活动等的问卷调查。
六、测试组织方式
本次测试采用集中测试方式,由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统一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专门测试队伍进行测试。
七、测试细则
本次抽测测试细则、测试标准另行公布,详情请查阅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网站(www.tzjk.net)。
八、评分办法
(一)参加本次抽样监测活动学生个人成绩计分办法:
各项测试均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应项目、对应年级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并按照“评价指标与分值表”进行折算评分。参赛学生各项目评分累加成个人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个人总分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9分为良好;60分至74.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评价指标与分值表如下:
(二)抽样监测积分计算办法:
四年级总积分:区县四年级参赛个人综合评价平均分、优良率、及格率;
八年级总积分:区县八年级参赛个人综合评价平均分、优良率、及格率;
区县团体总分:区县参赛男女学生综合评价平均分、优良率、及格率。
九、结果公告
将由市教委对本次抽测活动结果进行公告。
十、经费与仪器
测试经费由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协调承担。仪器由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的厂商提供,所用仪器均为符合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测仪器和管理软件。抽测现场将安排常规救护点,且有专人值勤。
发布文号: 沪教委体[2011]57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要求,我委决定于2011年12月3日、4日开展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样监测活动。现将该活动的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认真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样监测活动实施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抽样监测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相关精神,根据《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本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工作体系,推动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的试行,为建立市、区、校三级学生体质监测网络做好基础准备工作,探索建立常态化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公告制度,现定于2011年12月3日、4日开展本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样监测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测目的
上海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已步入正轨,在此基础上,本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测试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测试数据的准确性。本次抽测活动以推进建立常态化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公告制度为目的,通过抽查监测、现场辅导和及时公告,起到改进工作、提升质量的作用。
二、测试日期
2011年12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
三、测试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位育高级中学(徐汇区位育路1号)
四、抽测对象和范围
本次抽测按照分层随机整群抽样原则,参照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绿色指标”体系的抽样办法,选取全市十七个区县四年级、八年级各2个自然班(分属不同学校)中,发育健全、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符合要求的在校学生进行集中测试。
五、测试项目
本次测试主要包括体质测试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一)体质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800/1000米(如遇雨天改测台阶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二)问卷调查
对部分在校学生进行饮食习惯、生活作息、体育活动等的问卷调查。
六、测试组织方式
本次测试采用集中测试方式,由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统一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专门测试队伍进行测试。
七、测试细则
本次抽测测试细则、测试标准另行公布,详情请查阅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网站(www.tzjk.net)。
八、评分办法
(一)参加本次抽样监测活动学生个人成绩计分办法:
各项测试均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应项目、对应年级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并按照“评价指标与分值表”进行折算评分。参赛学生各项目评分累加成个人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个人总分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9分为良好;60分至74.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评价指标与分值表如下:
组别 |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 分值 |
四年级组 | 身高标准体重 | 20 |
坐位体前屈 | 40 | |
立定跳远 | 40 | |
八年级 | 身高标准体重 | 10 |
肺活量体重指数 | 20 | |
坐位体前屈 | 20 | |
立定跳远 | 20 |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 | 30 |
(二)抽样监测积分计算办法:
四年级总积分:区县四年级参赛个人综合评价平均分、优良率、及格率;
八年级总积分:区县八年级参赛个人综合评价平均分、优良率、及格率;
区县团体总分:区县参赛男女学生综合评价平均分、优良率、及格率。
九、结果公告
将由市教委对本次抽测活动结果进行公告。
十、经费与仪器
测试经费由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协调承担。仪器由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的厂商提供,所用仪器均为符合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测仪器和管理软件。抽测现场将安排常规救护点,且有专人值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