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教学[2011]7号
各高等学校:
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自2008年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建设以来,市教委不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各高校也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学校重要工作,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发展,市教委决定在北京地区高校开展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的
在各高校总结、凝练出的工作成果中,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发展有潜力的工作项目进行重点建设,打造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典型就业工作项目,形成北京就业工作特色品牌,推动整体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性标准提供依据。
(二)目标
通过2至3年的建设,在北京地区高校建设20个左右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并将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全市予以推广。
(三)原则
遴选优秀项目,高质量建设,高标准验收,高水平推广。
二、就业特色工作项目范围
(一)就业队伍建设。加大就业队伍的培训力度;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创造交流、研修、深造机会;落实就业专职教师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的政策;完善学校二级就业中心的人员编制和梯队结构;着力培养就业指导专家等。
(二)就业调查研究。加强就业指导理论本土化研究;长期开展毕业生就业调查分析,形成就业调研机制;构建就业对招生、培养的反馈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的良性互动等。
(三)就业课程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研究;提出符合北京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就业指导课程新体系,建设市级示范课程;培养就业指导课程名师等。
(四)就业咨询指导。通过讲座、报告、咨询服务和就业实践等方式,建立和完善与就业课程并行的高水平的就业指导体系;实现就业指导的个性化,提高就业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等。
(五)就业引导。加大就业引导力度,引导毕业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和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入伍预征工作等。
(六)创业教育。培养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广泛搭建创业实践的活动平台和实践基地;着力做好创业项目的政策、资金、项目、技术、培训等服务;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发展。
(七)就业市场建设。围绕经济发达地区二线城市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京外市场拓展;拓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市场;资源共享,整合联动,开展高校联合,做好就业市场建设;做好在校低年级学生的就业实习、实践双选会等。
(八)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力度,简化、优化程序,为学校和广大毕业生提供更便捷服务,为优化就业服务提供保障;发挥信息整合优势,为毕业生提供点对点式服务;积极探索手机报、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建立更加有效的毕业生信息共享机制等。
(九)就业帮扶。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继续落实好个体咨询、优先推荐、技能培训、就业补贴等帮扶措施,切实为有就业需求的每一个困难毕业生提供有效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和援助等。
(十)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就业工作项目。
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上述建设项目内容,选取一个专项进行申报。申报要体现该专项形成的工作基础,突出本校工作中形成的特色,同时突出特色项目建设的示范推广价值。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高校2011年12月16日前完成。
(二)遴选。2012年1月,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建设项目。
(三)立项建设。高校对立项的就业特色工作项目进行重点建设,要求学校有建设资金保障,建设时间1年左右。
(四)项目验收。市教委组织专家对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成果进行验收。
(五)总结推广。对验收合格的示范性就业项目,作为经验典型在北京高校范围内推广。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经过重点建设后达到较高水平,能够出经验、出典型、出品牌,具有较普遍的示范推广价值。
(二)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2011年12月16日前将《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市教委学生处。
五、项目遴选
市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高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确定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项目。具体评审及答辩工作另行通知。
六、检查和验收
检查和验收以《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的内容为主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各高校在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建设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工作成果的总结要充分反映就业工作特色,严禁弄虚作假,设定的预期工作目标要科学、客观,尊重规律。
联 系 人:程武 张宪国
联系电话: 51994840 51994874
通讯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1403室
邮政编码:100083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
申报书
学 校 名 称 (盖 章)
项 目 名 称
学 校 归 属 部委院校市属院校
二○一一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学校类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3.申报书限用a4纸张双面打印,简装,拒收彩页。
发布文号: 京教学[2011]7号
各高等学校:
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自2008年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建设以来,市教委不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各高校也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学校重要工作,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发展,市教委决定在北京地区高校开展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的
在各高校总结、凝练出的工作成果中,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发展有潜力的工作项目进行重点建设,打造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典型就业工作项目,形成北京就业工作特色品牌,推动整体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性标准提供依据。
(二)目标
通过2至3年的建设,在北京地区高校建设20个左右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并将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全市予以推广。
(三)原则
遴选优秀项目,高质量建设,高标准验收,高水平推广。
二、就业特色工作项目范围
(一)就业队伍建设。加大就业队伍的培训力度;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创造交流、研修、深造机会;落实就业专职教师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的政策;完善学校二级就业中心的人员编制和梯队结构;着力培养就业指导专家等。
(二)就业调查研究。加强就业指导理论本土化研究;长期开展毕业生就业调查分析,形成就业调研机制;构建就业对招生、培养的反馈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的良性互动等。
(三)就业课程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研究;提出符合北京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就业指导课程新体系,建设市级示范课程;培养就业指导课程名师等。
(四)就业咨询指导。通过讲座、报告、咨询服务和就业实践等方式,建立和完善与就业课程并行的高水平的就业指导体系;实现就业指导的个性化,提高就业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等。
(五)就业引导。加大就业引导力度,引导毕业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和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入伍预征工作等。
(六)创业教育。培养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广泛搭建创业实践的活动平台和实践基地;着力做好创业项目的政策、资金、项目、技术、培训等服务;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发展。
(七)就业市场建设。围绕经济发达地区二线城市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京外市场拓展;拓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市场;资源共享,整合联动,开展高校联合,做好就业市场建设;做好在校低年级学生的就业实习、实践双选会等。
(八)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力度,简化、优化程序,为学校和广大毕业生提供更便捷服务,为优化就业服务提供保障;发挥信息整合优势,为毕业生提供点对点式服务;积极探索手机报、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建立更加有效的毕业生信息共享机制等。
(九)就业帮扶。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继续落实好个体咨询、优先推荐、技能培训、就业补贴等帮扶措施,切实为有就业需求的每一个困难毕业生提供有效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和援助等。
(十)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就业工作项目。
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上述建设项目内容,选取一个专项进行申报。申报要体现该专项形成的工作基础,突出本校工作中形成的特色,同时突出特色项目建设的示范推广价值。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高校2011年12月16日前完成。
(二)遴选。2012年1月,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建设项目。
(三)立项建设。高校对立项的就业特色工作项目进行重点建设,要求学校有建设资金保障,建设时间1年左右。
(四)项目验收。市教委组织专家对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成果进行验收。
(五)总结推广。对验收合格的示范性就业项目,作为经验典型在北京高校范围内推广。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经过重点建设后达到较高水平,能够出经验、出典型、出品牌,具有较普遍的示范推广价值。
(二)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2011年12月16日前将《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市教委学生处。
五、项目遴选
市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高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确定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项目。具体评审及答辩工作另行通知。
六、检查和验收
检查和验收以《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的内容为主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各高校在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建设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工作成果的总结要充分反映就业工作特色,严禁弄虚作假,设定的预期工作目标要科学、客观,尊重规律。
联 系 人:程武 张宪国
联系电话: 51994840 51994874
通讯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1403室
邮政编码:100083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特色工作项目
申报书
学 校 名 称 (盖 章)
项 目 名 称
学 校 归 属 部委院校市属院校
二○一一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学校类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3.申报书限用a4纸张双面打印,简装,拒收彩页。
学校名称 | | |||||
项目建设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职务 | | ||
座机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
特色工作项目名称 | | 所属类别 | | |||
项目论证(总字数控制在3000字之内) | ||||||
项目建设意义 | | |||||
项目建设基础条件(学校在本项目领域三年来的主要成绩,进行项目建设所必备的人员、场地、经费、硬件条件等) | | |||||
项目建设内容说明 | | |||||
项目建设预期目标(要有可量化的指标) | | |||||
项目的主要特色及示范推广价值 | | |||||
项目建设进展规划 | | |||||
项目建设经费概算 | | |||||
项目实施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 | | |||||
学校意见 | 校领导签字: (校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教委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