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关于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16日14:56:11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11]15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科委《关于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的意见

(市科委)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也是落实“314”总体部署、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为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好地落实《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及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11〕8号)精神,现就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走近科技”、“科技问答”、“科技体验”、“科技实践”、“科技咨询”五大专项行动,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增强全社会科技意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到2015年,市属大众媒体全面开设科技栏目,建成全市科学问题库和咨询专家库,科普基地、科技体验场馆、科学实践基地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实现区县全覆盖,公民科学素养指数处于中西部领先地位。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走近科技”专项行动,宣传和普及科学技术。

1.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社科联等单位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具体意见。市属大众媒体开设科技节目或栏目,增加播出时间和刊载版面,宣传前沿科技动态、科技成果、科技人物、科技事件和科技政策,以及科技创新创业典型经验。

2.拓宽科技知识传播途径。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等电视媒体、重庆日报及都市平面媒体开辟《走近科技》科普类专栏和专题,宣传普及基本科学知识、科技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利用大众媒体和重要活动,组织科学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组织市民尤其是在校学生走进科普基地,学习科技知识。

3.丰富科普作品及内容。加快科技计划项目资源科普化,支持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向科普作品转化。鼓励各方面力量创作原创性优秀科普作品,创作出版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科普著作和科普科幻影视作品。

(二)实施“科技问答”专项行动,倡导思考科学问题和树立科学观念。

1.构建科技问题征集网络。发挥各种媒介作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有效覆盖全市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社会系统,“零距离”征集生产(工作)、生活中的科技问题。

2.建立科技问题标准题库。准确把握科技问题的定位,以诠释自然现象、科技发展、科技政策为重点,建立科技问题库,保持题库记录数量的平稳增长。

3.组建科技问题释疑团队。依托市内外专家资源,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咨询队伍,及时准确地解答科技奥秘、科技常识和解读科技政策。

4.建设科技问题回复窗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公众熟悉、习惯的大众载体,采取定期、定点的方式,准确回答公众普遍关心的科技问题。

(三)实施“科技体验”专项行动,体验基本科技现象和原理。

1.加强科技体验场馆建设。加快研究开发移动科技体验馆,促进各区县建设专门的科技体验馆,设立标准化的体验项目。充分利用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础条件,增加科技体验内容。

2.开展科技体验活动。利用科技体验场馆设施,积极组织市民尤其是在校学生,亲身体验声、光、电、磁等基本物理现象与原理,雷电、地震、风、雨、雾等自然现象与原理,飞机、船舶、汽车、电话等科技产品原理,深化科技认识。

(四)实施“科技实践”专项行动,培养和释放创新创造潜力。

1.建设科学实践平台。依托创业服务平台、科技平台和大学生实习平台,建立科学实践基地(中心)。充分利用现有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市民开展科技创新提供基本服务。建立专门的科技创新平台向市民开放。

2.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组织有能力和意愿的市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实践,开展各类创新企业赛事活动,遴选并扶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计划。

(五)实施“科技咨询”专项行动,强化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1.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建立重庆市院士专家咨询服务中心,加强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的合作。发挥“两院”院士和国内外知名专家智力资源优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组织开展科技咨询服务。

2.创办《科技参考》决策咨询刊物。介绍国内外科技前沿动态,跟踪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学工程进展,深度分析科技创新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推介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权威专家论述,反映重大科技需求信息,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和信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科委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委、市文化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广电集团等单位成立重庆市全民科技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委。采取市与区县联动方式,组织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

(二)强化工作责任。

由市科委制订《重庆市全民科技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明确具体责任。

(三)保障经费投入。

市科委每年从应研资金中安排全民科技行动计划专项经费,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负责相应工作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相关部委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经费。

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