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0年07月16日03:50:31
发布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鄂教体艺函[2011]16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10】4号)精神,结合《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关于2011年活动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1】13号)要求,我厅决定继续组织有关艺术院团在部分高校举办2011“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中央歌剧院举办《中外歌剧经典》专场演出;

2、山西省话剧院举办话剧《立秋》专场演出;

3、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交响乐团举办交响音乐会;

4、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中乐团举办民族器乐音乐会。

二、活动时间

2011“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系列教育活动

将从5月上旬开始至年底结束。除中央歌剧院和山西省话剧院演出时间不得变更外,其他场次的具体演出时间由有关高校与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交响乐团和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中乐团商定。

三、经费来源

有关演出团体的演出费用由教育部和我厅共同负担。演出所需的灯光、音响费用由有关高校自行解决。

四、有关要求

1、请按照《2011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高校学生调查表》(见附件2)和《2011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调查表》(见附件3)的要求,开展有关问卷调查工作;

2、要做好学生观众的组织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营造良好的现场气氛,保证演出效果,演出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观看,基本保证演出现场不空座位;

3、要大力宣传,扩大教育效果。演出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橱窗板报等校园媒体,跟踪报道本次艺术教育活动。同时,要利用本校网站及时转播演出实况。

五、其他事宜

1、学生问卷(附件2)由有关学校翻印后,组织观看演出学生填写并回收;学校问卷(附件3)由学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填写。学生问卷每场不得少于200份,高校问卷每场不得少于2份。

有关问卷需于每场演出结束后10日内寄至教育部体育卫生

与艺术教育司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电话:010-66097189;

2、需在演出现场的舞台上方悬挂:2010“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系列教育活动专场演出(横幅),横幅下方落款为演出学校名称;

3、演出学校需为演出团体的演职人员提供演出当天下午的盒饭,并提供演出期间的饮水;

4、请有关学校尽快确定本校演出活动联络员,主动与演出团体协调演出具体事宜。

有关艺术团体联系方式为:

中央歌剧院和山西省话剧院:张国进(省高校音乐教学指导委员会,电话:13098802200);

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交响乐团:袁 斌(武汉音乐学院管弦系,电话:027-88068375、13387640555);
 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中乐团:谭 军(武汉音乐学院民乐系,电话:13971307248)。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系列教育活动演出场次安排
 一、中央歌剧院

时  间
演出地点
剧目
10月27 日19:30时
武汉音乐学院
中外歌剧经典
10月 28 日19:30时
湖北大学
中外歌剧经典
10月 29日19:30时
湖北师范学院
中外歌剧经典
10月 30 日19:30时
武汉理工大学
中外歌剧经典

 二、山西省话剧院

时  间
演出地点
剧目
5月4 日19::30时
武汉大学
话剧《立秋》
5月 6 日19::30时
华中农业大学
话剧《立秋》
5月 8日19:30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话剧《立秋》
5月10 日19:30时
中南民族大学
话剧《立秋》
 

三、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交响乐团

演出地点
剧目
湖北民族学院
《交响音乐会》
武汉军械士官学校
《交响音乐会》
湖北大学
《交响音乐会》
第二炮兵指挥学院
《交响音乐会》
荆楚理工学院
《交响音乐会》
襄樊学院
《交响音乐会》
湖北医药学院
《交响音乐会》

 四、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中乐团
 
演出地点
剧目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器乐音乐会》
华中农业大学
《民族器乐音乐会》
湖北师范学院
《民族器乐音乐会》
湖北工业大学
《民族器乐音乐会》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民族器乐音乐会》
 附件2:2011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高校学生调查表(略)
 附件3:2011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