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高[2011]8号
各高等学校:
为提高上海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本市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五届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沪教委高〔2010〕86号),开展了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的调整和推荐工作,现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组成第五届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的请示》(沪教考院社考〔2011〕2号),我委经研究,同意成立第五届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考试委员会任期4年,自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
二、考试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委托,负责审定考试科目、审核考试大纲、审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以及评分标准的最终评议等。
(二)划定各等级各科目考试的优秀、合格分数线;颁发证书。
(三)开展考试改革的科学研究,评价和分析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质量的现状和发展方向,适时调整考试内容和科目。
(四)考试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印 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邱 高 东华大学副校长
顾 问:胡启迪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原院长
邵志清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永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王晓峰 上海海事大学教授
朱敏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朱永华 上海大学教授
刘晓强 东华大学教授
张昌林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
陈家琪 上海理工大学教授
黄林鹏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龚沛曾 同济大学教授
蒋川群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授
雷景生 上海电力学院教授
阚海斌 复旦大学教授
虞慧群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
四、各高校要积极支持考试委员会的工作,为委员提供必要的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发布文号: 沪教委高[2011]8号
各高等学校:
为提高上海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本市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五届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沪教委高〔2010〕86号),开展了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的调整和推荐工作,现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组成第五届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的请示》(沪教考院社考〔2011〕2号),我委经研究,同意成立第五届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考试委员会任期4年,自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
二、考试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委托,负责审定考试科目、审核考试大纲、审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以及评分标准的最终评议等。
(二)划定各等级各科目考试的优秀、合格分数线;颁发证书。
(三)开展考试改革的科学研究,评价和分析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质量的现状和发展方向,适时调整考试内容和科目。
(四)考试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印 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邱 高 东华大学副校长
顾 问:胡启迪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原院长
邵志清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永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王晓峰 上海海事大学教授
朱敏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朱永华 上海大学教授
刘晓强 东华大学教授
张昌林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
陈家琪 上海理工大学教授
黄林鹏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龚沛曾 同济大学教授
蒋川群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授
雷景生 上海电力学院教授
阚海斌 复旦大学教授
虞慧群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
四、各高校要积极支持考试委员会的工作,为委员提供必要的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