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汕头市物价局、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汕价[2010]139号
各区县物价局、教育局,市直各民办中小学校:
为全面了解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办学及收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管理和规范其收费行为,以及更好地做好民办中小学校的定调价工作,市物价局、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对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办学及收费情况的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所有民办中小学校均列入本次调研的范围。
二、调研的内容
各民办中小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情况、成本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
三、调研的方式
调研的主要方式为报表调查、召开有物价、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和进入学校实地调研等。
四、几点要求
1、各地物价、教育部门及各民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要将此次调研与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和督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认真落实我市整治教育乱收费的一系列规定,严禁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对调查反映出来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要及时落实整改。各学校填报的资料将作为今后调定价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本文附件的表格,填报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各区县物价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区域内的民办中小学校的调研并负责将报表及相关资料分别于7月30日之前报送市物价局、教育局。市直属的民办学校直接分别向市物价局、教育局报送报表和有关资料。
2、各民办中小学校中含有幼儿园的应同时填报有关资料。
3、召开座谈会及进入学校调研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民办中小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2、民办中小学教职工学历、职称情况调查表(略);
3、民办中小学校收入情况调查表(略);
4、民办中小学校支出情况调查表(略);
5、无形资产明细表(略);
6、固定资产明细表(略);
7、其他服务性收费明细表(略);
8、其他代收费明细表(略)。
汕头市物价局
汕头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汕价[2010]139号
各区县物价局、教育局,市直各民办中小学校:
为全面了解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办学及收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管理和规范其收费行为,以及更好地做好民办中小学校的定调价工作,市物价局、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对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办学及收费情况的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所有民办中小学校均列入本次调研的范围。
二、调研的内容
各民办中小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情况、成本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
三、调研的方式
调研的主要方式为报表调查、召开有物价、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和进入学校实地调研等。
四、几点要求
1、各地物价、教育部门及各民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要将此次调研与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和督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认真落实我市整治教育乱收费的一系列规定,严禁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对调查反映出来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要及时落实整改。各学校填报的资料将作为今后调定价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本文附件的表格,填报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各区县物价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区域内的民办中小学校的调研并负责将报表及相关资料分别于7月30日之前报送市物价局、教育局。市直属的民办学校直接分别向市物价局、教育局报送报表和有关资料。
2、各民办中小学校中含有幼儿园的应同时填报有关资料。
3、召开座谈会及进入学校调研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民办中小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2、民办中小学教职工学历、职称情况调查表(略);
3、民办中小学校收入情况调查表(略);
4、民办中小学校支出情况调查表(略);
5、无形资产明细表(略);
6、固定资产明细表(略);
7、其他服务性收费明细表(略);
8、其他代收费明细表(略)。
汕头市物价局
汕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