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约定罚款

2020年07月07日03:36:39

律师回答

一般不可以的。
罚款与违约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罚款是国家有权机关追究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律责任的处罚手段,它主要由行政机关行使,有时人民法院也会行使,但无论如何民事主体是不能享有的。因此,在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肯定不能直接约定罚款。
但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罚款,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和意思,将“罚款”理解为“违约金”为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5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