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个人缴费金额核定电话查询和办理条件是如何的

2020年07月24日02:08:12

律师回答

电话查询:
窗口电话:85832131
投诉电话:85836999
办理条件:
办理社保法实施前参保人员趸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须满足:
(1)2011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累计缴费满5年仍不足15年的。

法律依据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68051&tn=6《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9]58号)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4263&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