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办理流程:
初次发生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同意就医,出院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伤残等级,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已确认并资料进机的老工伤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
已进机的退休后初次诊断职业病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第二项第二点《关于将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57号)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