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关系转入需要有哪些法律政策

2020年07月24日08:58:39

律师回答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87706504
投诉电话:028-869591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