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87706504
投诉电话:028-869591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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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87706504
投诉电话:028-869591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