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办理资料:
1、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单位依法设立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书
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自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电话查询: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处查询电话:028-96155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8:00-22:00。
查询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及信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成都公积金电话查询流程:
1、拨打电话028-96319,进入到语音提示环节
2、职工应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3、自动语音应答通过卡号和密码查询自己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和缴至月份
4、人工坐席服务咨询其它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考来源:https://www.qyfgj.cn/tiaoli/10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