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申领低保办理条件和线上查询

2020年07月15日21:24:09

律师回答

办理条件:
成都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成都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标准: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650元。
线上查询:
城乡低保-成都市民政局:http://cdmzj.chengdu.gov.cn/cdmzj_gb/c122590/list.shtml。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16号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03662&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