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再婚办理材料和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2020年07月24日19:45:18

律师回答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6、离过婚的,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情况不用携带。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