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具体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安徽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建设[2008]179号 各市建委:为做好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和精简备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来皖承接业务,加强对来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管理,根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2020年07月13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关于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公示 发布部门: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发布文号: 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 2020年07月13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印发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湛府〔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 2020年07月12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海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琼建监[2008]173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市县建设部门,以推进建筑节能为目标,积极开展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地区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 2020年07月12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嘉政发〔2009〕103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嘉峪关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和《嘉峪关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则》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 2020年07月12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铜仁地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文号: 铜署发〔2009〕12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铜仁地区(以下称地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各县城(含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较多的独立工矿区、乡镇,... 2020年07月12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活跃房地产市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提出若干意见如下:一、给予税费优惠。个人存量住房转让所涉... 2020年07月12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建科教[2008]780号 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为了确保我市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指导督促注册监理工程师按期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监督管理有关培训单位规范教学行为,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年07月12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桂政发〔2009〕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我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 2020年07月12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房屋产权分户和拆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盐政发[2008]208号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现就加强市区房屋产权分户和拆迁管理的有关事... 2020年07月12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