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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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中府办〔2009〕50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市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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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鹤政办发〔2007〕8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外交部《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收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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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对《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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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政发[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推动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宣传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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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2008年9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所作的《北京市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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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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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连政办发〔2007〕82号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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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京司发[2005]224号 各区县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由于有关工作情况已经发展变化,或者相关上位法修订、废止,我局部分规范性文件已经不适应工作需要,应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发给你们,请停止执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加强区、县律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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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等五十九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等五十九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等五十九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07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王岐山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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