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中自留地、自留畜的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中自留地、自留畜的处理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3)青法办字第3号关于处理离婚案件中自留地、自留畜问题的请示报告已收阅。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农村人民公社条例修正草案”规定,自留地是分给社员家庭长期使用的,生死嫁娶暂不变动。夫妻离婚时,自留地应归在原队安家生产的一方使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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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85]民他字第38号 ×××、×××:你们双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事的来信收悉。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你们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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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婚姻登记收费项目的复函

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婚姻登记收费项目的复函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财综[2002]7号 民政部《关于变更婚姻登记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函》(民函[2001]10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为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参照国际惯例,同意将现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收取的婚姻证书费,离婚、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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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本市婚姻登记中心(所)内停止摄影等有偿婚姻服务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本市婚姻登记中心(所)内停止摄影等有偿婚姻服务的通知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沪民婚发[2006]12号 各区、县民政局: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各婚姻登记中心(所)围绕规范化建设,登记窗口的硬件设施、服务功能和接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提高。但由于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原因,个别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仍存在相互依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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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委托朝鲜法院征求离婚案件在朝当事人意见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委托朝鲜法院征求离婚案件在朝当事人意见的函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发布文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74年1月18日函已收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需要询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李济东对我国公民李顺玉提出与他离婚的意见,可由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镜北道罗南市法院写一委托书,附上询问提纲及李顺玉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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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提出离婚后就离开原籍的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提出离婚后就离开原籍的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64)法研字第5号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63)民上字第78号关于民事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的管辖问题的请示报告已收阅。你们在来文中提到对我院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法行字第6493号批复在理解上发生分歧,因而给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我们认为这个批复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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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管理规定(已废止)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管理规定(已废止)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现代化建设,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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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审判工作中如何适用的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审判工作中如何适用的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云南省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张玉书同志去年5月4日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来信经转来我院。关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查该条所规定的“如调解无效时,即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不离婚。前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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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随母改嫁的子女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问题的复函(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随母改嫁的子女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问题的复函(节录)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76年4月14日〔1976〕津高法办13号请示一件收到。关于李淑荣、李福义因父母离婚随母改嫁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的问题。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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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中对财产处理如何强制执行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中对财产处理如何强制执行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63)法研字第175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对你院(63)法民字第143号关于在离婚案件中对拒不执行财产的当事人如何采取强制执行的请示答复如下:我院认为,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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