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几个有关婚姻的具体问题的解答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发布文号: 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西北司法部:关于你区婚姻法检查组工作总结报告内所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兹答复如下:一、在处理过去早婚案件时,应视具体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距离婚龄已不甚远,而身体发育已经成熟,双方同居又是出于两相情爱者,可进行教育,劝令分居,不采...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现役革命军人与退役革命残废军人离婚案件的处理办法及开展爱国拥军教育的指示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发布文号: (一)现役革命军人配偶以婚姻法公布前军人与家庭二年无通讯关系,婚姻法公布后又有一年无通讯关系为理由提出离婚者,必须向该军人家属、亲友与当地群众及县、区、村机关和群众团体慎重调查。调查如证明在婚姻法第十九条法定期间内有通讯关系者,应驳回离婚之诉,否则...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婚姻案件被告现住国外或台湾无法传讯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 发布文号: 你院法民字第3523号请示关于婚姻案件被告现住国外或台湾待解放地区(指一般人民)无法传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本院曾转请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解答,现已得函复称:“关于该项问题前经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与法制委员会及华侨事务委员会共同研究后于一九五一年三...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的复函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外交部:本年7月9日发部苏字第(51)214号公函收悉。关于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经我们研究后,提出下列意见:来函为处理在华外侨婚姻案件因其本国法律与我国法律不同以致发生困难,认为“嗣后我婚姻登记机关及司法机关对外侨间之婚姻案件以一概不予受理为宜”。我们以...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等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 发布文号: 湖南省院(53)行秘字第143号报告及江西省本年4月10日函悉。关于没有婚姻关系存在的“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叔母与侄”“子与父妾”“女婿与岳母”“养子与养母”“养女与养父”等可否结婚问题,经我们拟具初步意见,报请中央司法部以(53)司普民字...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个继承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你院1951年10月20日函悉。兹仅就已知事实对所询四个继承问题,提供意见,希参酌处理。(一)霍玉兰死后遗有财产,我们认为可由其配偶张玉琴与婆母霍张氏同为继承人,至于继承份的多少,可按死者之母及其配偶的具体情况协议处理或由法院酌情判定。...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妇女分娩后婴儿死亡产妇已恢复健康男方仍须满一年后始可提出离婚问题的函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 发布文号: 石家庄人民法院转董致祥同志:今年2月11日来信询问:妇女分娩后身体复原,小孩死亡,男方提出离婚,是否须经过一年?查同一问题,曾经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和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提出。已由我院于今年7月19日以法办字第3051号答复:须于分娩满一年后男方...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以现役革命军人为对象的尚未结婚的童养媳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司法部:1951年5月18日司三函字第532号函及附件均悉,对于你部答复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提出关于童养媳问题的意见,经研究后,我们认为,革命军人婚约问题应比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去处理,这一原则是已经明确了的。至于以现役革命军人为对象的童养媳如何处理的问...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6〕1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将《莆田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莆田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活费问题的意见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华东分院:1951年2月9日东法民字第0616号呈悉,你院在处理关于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活费问题所发生的四点疑义,经研究后,我们意见如下:(一)夫妻在离婚时双方均无困难情形,经过若干时期,一方未再结婚而生活困难者,原则上他方仍应帮助维持生活。(二)夫妻离... 2020年07月16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