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给已婚子女个人所有的遗嘱能否办理公证事的复函 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 发布文号: 江苏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司公(1988ぉ第35号《关于公民能否以遗嘱方式将财产指定为子女婚后个人财产的请示》收悉。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申请人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指定归子女个人所有,而不得作为婚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遗嘱,属附条件的遗嘱。我国婚姻法第十...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济南市房产纠纷仲裁收费标准的规定 发布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科)、市物价检查所:根据市政府济政发(1988)59号文件发布的《济南市房产纠纷仲裁办法》第五章仲裁收费的原则精神,对于收费标准问题,经研究作如下规定:一、受理费:属于房屋产权纠纷,不宜按价值收费的,每件收费25元...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关于加强研究和积极开展不动产法律事务公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公证管理处: 自公证机关重建以来,各地公证处陆续办理了许多不动产方面的公证事项。有效地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主义的安定团结,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损失经济价...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哈尔滨市人才交流争议仲裁办法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哈政发法字(1988)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驻哈部队:现将《哈尔滨市人才交流争议仲裁办法》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解决人才交流中发生的争议,维护国家利...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济南市房产纠纷仲裁办法 发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解决房产纠纷,维护房产管理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房产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第三条市、区房管部门设立房产仲裁委员会,负责房产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对...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通辽市房地产仲裁暂行条例》的通知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通政发[1988]25号 驻市各单位:《通辽市房地产仲裁暂行条例》业经市长办公会第九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颁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通辽市房地产仲裁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及时解决房地产纠纷,维护城...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为台属去台定居办理有关公证证明事的复函 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 发布文号: [88]司公字第24号 江苏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1988年2月3日司公(1988ぉ第3号《请示一涉台公证事》函悉。关于张益金与其子管政国为申请去台湾定居,申办结婚,出生等公证书事,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我公证机关可为在大陆台属办理去定居所需公证证明。...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文书可否用邮寄方式送传问题的复文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裁字(1988)第01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你会来信提出仲裁文书可否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问题,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如果直接送达和委托送...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公证费收费规定 发布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司法部 发布文号: 第一条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为法人和公民办理公证事项时,应按本规定收取公证费。第二条 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发给正式收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或截留公证费。公证员不得私自收...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如何处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7)冀法(经)请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生效裁决或者不服仲裁机关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在受理案件后,如发现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十... 2020年07月07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