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镇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立足镇情实际,始终以增强学法、懂法、守法三种意识为先导,以创建法治政府、法治村、社区,增强人们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目标,从强化村居民自治入手,有力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以法律“七进”为手段,全方位营造依法治理共识
一是创新机制造氛围。我们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会前学法、化解纠纷、普法宣传等机制制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创新载体造氛围。充分利用村、社区公示栏、便民服务大厅等宣传阵地,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摆放法制宣传资料。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院坝会等形式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制宣传。还从各社区文艺宣传队中培养一批懂法知法的文艺积极分子,通过编排通俗易懂的相声、小品、三句半等文艺形式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三是问题导向造氛围。培养组建了由村、社区干部、社长及网格管理人员组成共176人的“法律明白人”和由派出所、司法所人员组成共10人的“法制教官”队伍,针对近年来我镇因农村换届选举、村务财务公开、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对全镇村社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通过营造氛围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达成了全力推进依法治理的共识。
(二)以《村、居民公约》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示范村、社区建设
我镇采取“部分先行、后来跟上”的方式创建了依法治理示范村、社区,重点选取社区、社区等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邀请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进行指导,镇民政所、司法所具体负责,采取召集拟定初稿(社区“两委”)、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居民代表)、会议审定、定稿(代表决议)、广泛宣传的“三上三下”方式,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等多项民主自治管理制度,同时配套制定了相关惩处制度,规定对违反居民公约情节轻的,对行为人组织学习居民公约1-3小时,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居民公约情节重的,对行为人给予红黑榜通报;对多次违反居民公约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行为人建立不良行为档案。通过实施《村、居民公约》以来,我镇村、社区自治效果显著,清洁卫生、义务服务、自治意识都有了明显提升。
20XX年全市依法治理现场工作推进会在我县召开,社区为现场之一,社区的法德联动、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并在全市推广,同时社区、南磷路社区被评为市级法治示范社区,村、村被评为县级法治示范村。
(三)以网格和“双提升”为载体,着力推进了平安村、社区建设
一是等社区开展了以提升居民文明法律素养为主的家庭学校教育活动,邀请专业讲师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到居民家中宣传、讲解法律和道德知识,实现了文明素养和法制意识双提升。二是将“135”服务群众机制和网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困难群众基本情况、民生诉求、信访诉求摸清摸透,提高了社区对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三是通过会前学法、每月学法、重大疑难信访、矛盾纠纷案件研判等制度,进一步“逼”使干部自觉学法、正确用法和执法为民,从而不断提高干部的法律业务水平和强化干部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国家干部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不得超越法律的底线。四是积极引导和发挥党员、离退休干部、居民、志愿者的先锋作用,组建义工志愿者协会,将义务巡逻作为常态工作来抓,每月至少一次进行城管、消防安全巡逻、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管理等活动,充分发挥了社区志愿者的作用,为创建平安村、社区也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镇在依法治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宣传工作做的不够细,群众领会能力普遍不高,法制观念不强,真正知法、用法的群众不多。二是普法宣传力量不足,专业法律业务水平不高,缺乏一支热心法制宣传、懂法律、有一定演讲能力的普法讲师团、宣传员。三是镇、村、社区两级经济困难,对开展依法治镇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各村、居委会的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没有专项经费,硬件投入少,标准不高,操作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依法治理工作中,我镇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钢化措施,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强力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和做到四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依靠法治提高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依照宪法和法律更好地管理好镇域经济、社区发展等各项事务;二是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手段来维护开放、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三是更加注重依靠法治来规范人民群众的日常社会行为和引导他们通过正确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民生利益、激发社会活力,聚集推进“两个跨越”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