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思考

2020年12月12日15:37:37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街道社区中人群构成、组织类别、就业方式、利益需求等方面日益多元化,特别是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导致单位制解体,公共性事务进入社区,大量无行政主管、无明确挂靠关系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大量流动党员的涌现,使原来党的组织系统的控制能力削弱,出现了许多空白和盲区。在此情况下,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夯实街道社区原有党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使辖区内不同部门、单位和党组织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新形势下台北街社区党建工作急需破解的问题。

一、当前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台北街在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有力地推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得到广大居民的拥护。但是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思考、去解决。

一是社区组织的任务、职能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目前许多政府职能部门忽视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地位,存在“社区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突出问题,致使社区对各项工作,只有招架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工作开展。如不认真研究和解决这种现状,理清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三者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就会导致以行政行为来包办、代替社区“自治”事务,就会加大社区工作负担,削弱党在社区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是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活动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近年来,虽然中央和省市区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有关意见,对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驻社区单位对参与社区建设热情不高、不主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单位对社区党的工作认识模糊,加之平时工作业务与社区联系少,怕参与社区党建活动影响单位效益,致使在参与社区共建活动中出现“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现象;另一方面是由于个别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对如何组织下属基层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没有足够的认识和纳入重要的位置,且抓的力度也不够,导致基层单位认识不到位,影响了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因此,在发挥辖区单位各自优势、整合社区资源方面,仅靠街道、社区党组织单方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上勤思考、深研究。

三是社区干部对待社区党建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受传统观念束缚,一些社区干部思想认识、工作方式方法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特别是在思想上存在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是一项务虚工作,不如抓事务性工作见效快的误区,从而导致其对社区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影响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推进步伐,造成了社区与社区之间工作开展的不平衡。同时,还存在认为社区党建工作是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的事情,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为居民谋利益、办实事中去,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反映,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核心作用的发挥。

四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大批“单位人”转变成了“社会人”,使社区内党员在数量和构成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数量增多,构成复杂,流动性大,给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同时,加强对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组织管理,也对社区党组织在如何调动在职党员自觉接受社区监督,自觉参与社区建设,自觉发挥作用,保证其8小时内外一个样上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进一步探索新途径,确定新措施,确保党员在社区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推进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初步设想

经验表明,为有效解决社区党建中存在的以上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形势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建立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以服务群众为重点,辖区各类型单位党组织、党员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双向互动,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社区党建工作区域化新格局已是必然趋势。按照这一格局定位,结合目前台北街辖区范围内单位组织的类型属性和党员的隶属关系,可按照辖区内行政组织、“两新”组织和社区三大类别,分类设置带有综合协调指导性质的3个区域性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和统揽指导各类型组织的党建工作,即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建立区域化大党建工作“1+3”模式:1,就是1个街道党工委;3,就是在街道党工委下分设行政组织党委、社区综合党委和非公企业联合党委3个区域性党组织,明确其职责,做到责任分工,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该模式就是要通过理顺党组织设置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各类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区域党建合力,共同开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1、实施分类管理,明确内容职责

街道党工委下设3个区域性党组织:行政组织党委、社区综合党委和非公企业联合党委。

行政组织党委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领导、协调社区内行政组织,主要包括街道机关党支部、城管执法中队党支部、街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各文明单位和驻街区直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如:派出所、司法所、环卫所、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等)。重点围绕社区建设总目标和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要求,整合社区行政资源,进一步明确街道、文明单位和区直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在社区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加强对区直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综合协调,形成社区建设和管理合力,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综合执法水平。

社区综合党委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领导、指导社区党建工作,主要包括各社区党组织、有关物业公司、居民协商议事会等组织。重点职责是统筹社区党的工作,领导社区党组织,整合社区资源,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社区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建设,理顺各类组织关系等等。

非公企业联合党委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领导、指导、协调驻街道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主要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单建党组织、商务楼宇联合党组织、行业联合党组织等。主要职责是重点领导所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面;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内的组织资源、设施资源和各类社会资源,为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服务,以共同目标、共同需求、共同利益为前提,形成资源共享机制。

3个区域性党委负责人均由街道党工委成员兼任。

2、完善制度机制,理顺内部关系

街道党工委下属的3个区域性党委设立后,需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其有效运转。

(一)工作制度方面。建立和逐步完善6项工作制度:

(1)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由各区域性党委牵头,其下辖的各单位(部门)党组织共同参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联席会,协商解决区域性重大问题。

(2)党委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

(3)工作汇报制度。3个区域性党委要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

(4)统筹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各区域性党委在其区域范围内工作中的统筹作用和综合协调作用。

(5)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一套针对性、操作性和关联性较强的量化考核评价制度,形成一体化的考核体系,确保社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考核制度要涵盖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环卫、综合执法、计生、文化、科协等有关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的考核,将其支持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成效纳入其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健全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党务工作者的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先进社区和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组织,要排查原因,制定措施,找准突破口,迅速改变工作面貌。认真总结在社区党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经验进行概括升华,对创新成果加以推广运用。坚持典型引导,紧密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党建工作实际,创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作用突出、群众公认的典型示范群体,以点带面,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促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6)党员建议案制度。各区域性党委每年度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每名党员代表可以提出建议案,闭会期间3名以上党员可联名提出建议案。凡党员代表或党员联名提出的合理建议案,各级党组织要按规定程序予以立案,并及时办理。街工委按季讲评,半年通报,年终对优秀建议案予以表彰。通过党员建议案制度,通畅基层党组织对社情民意的收集和反馈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及时了解辖区党员群众需求,有效地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运作机制方面。建立和完善5个工作机制:

(1)网格管理机制。根据各类组织、人员的分布和区域特点,划分工作网格,以街道、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为骨干力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2)双向服务机制。动员驻社区单位与社区组织之间开展双向服务,提升和谐度。

(3)结对共建机制。促进3种类型的党组织之间结对共建,资源共享。

(4)党群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资源,实现信息联动、项目联动、服务联动。

(5)资源支撑机制。整合党的资源、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资源支撑体系,提供资源保障。

3、强化四项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建立区域化大党建格局,大力打造好居民党员的互助平台、非公企业的交流平台、区域内党员的沟通平台、党员发挥作用的展示平台。为此,需强化四项措施:

1、强化阵地建设。街道要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要利用“一门式”服务站普遍建立党员活动中心,大力搭建各社区、企业、商务楼宇的党员服务站,改善党员活动场所和学习园地。

2、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市加强职业化街道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契机,充实街道专职党群工作者力量,加强对社区党总支成员的培训管理和使用力度。

3、大力开展活动。充分利用结对共建的传统成果,大力开展以组织联建、活动齐办、资源共享为特征的党建活动。

4、落实经费保障。在充分利用好现有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区域性党组织必要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