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广东新社会组织数量多,涉及领域广,已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截止到XX年3月,全省共有新社会组织23261个,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65.6万多人,其中党员61561名,占总数的9.3%;已建立党组织6085个。近年来,我省在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抓党组织组建。坚持“支部建在行业”与“支部建在协会”、“支部建在社区”相结合,以“建、联、挂、派”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二是抓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对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设置、隶属关系、工作分工、党员教育管理等进行规范指导。三是抓群团建设。坚持党组织与群团组织建设相结合,普遍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党建模式,实行党、工、青、妇组织对应设置、人员交叉任职、工作互动。四是抓投入保障。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园区党建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结合的途径,实现党建资源共享。有些地方采取将党建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将收缴的党费全额返还,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给予适当补贴,对困难党员给予补助等形式,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目前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党员难找。有些党员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亮出身份,这给党组织开展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而且,发展党员不容易,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有待提高。二是党组织难组建。目前全省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组建率只有26%。已建立党组织的,也主要集中在会计师、律师等行业。三是活动难开展。由于部分业主、合伙人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加上活动场所等条件限制,一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难以正常开展活动,无法发挥作用。有的党员对传统的“三会一课”、读书读报等活动兴趣不大,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加强和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循序渐进、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树立服务的理念、引导的理念、促进和谐的理念。
第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组建,谁组建谁管理的原则,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其党建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领导和管理。将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区党建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完善现有机构人员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专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
第三,进一步创新方法方式。创新党组织组建方式,以行业协会、商会、民办教育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为重点,逐步向其他新社会组织铺开。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按照“业余、小型、灵活、分散、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开展让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第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把党性强、业务精、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的行政负责人或合伙人、管理者选拔为党组织负责人。建立活动经费保障、活动阵地建设制度,探索建立区域党建资源共享机制。在新社会组织中评先评优活动,增强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积极拓展党员参政议政渠道,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时适当考虑新社会组织党员。健全党员关怀帮扶机制,通过开设党员维权热线、实施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