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消费市场投诉调研报告

2020年12月27日06:39:26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行业的发展,以“红色教育”为主题的消费市场快速兴起,各种“红色”旅游、“红色”摄影越来越多,“红色”军服租售、“红色”饰品销售市场也逐步兴旺,同时与之有关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多。今年“建党90周年”活动期间,荣成市工商局共受理“红色”主题消费纠纷占同期受理群众消费投诉的37.1%。由于“红色”消费纠纷本身所特有的敏感性,工商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很容易引起渎职风险。针对这一问题,该局组织人员深入开展了调研活动,认真分析了当前红色主题消费市场现状和这一领域消费纠纷主要类型,并针对性地提出部分监管对策和建议。

一、“红色”主题消费市场现状

(一)“红色”主题消费范围较广。目前,“红色”主题消费市场覆盖范围较广,涉及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常见的涉及外景摄影、服饰租赁、饰品销售领域及文化、旅游市场等,如部分影楼推出的“红色主题写真”,图书经销公司推出“红色书籍”展销,旅行社推出的“红色”路线游,演出公司推出的“红色”演艺指导、服装出租公司的“红色”服装租赁等等。

(二)“红色”主题常见消费纠纷。受理的涉及“红色”主题消费纠纷中,主要有三部分构成:一是实际服务与承诺不符。该类消费纠纷多数与旅游市场有关,如6月份,40名消费者集体投诉某旅行社推出的**革命圣地“红色”路线游,旅行社打着“革命圣地七日游,带你走进党的青葱岁月”旗号招揽游客,吸引了众多单位为员工团体报名。事实上,在旅游过程中游客绝大多数时间被导游带着到各大商场购物,“红色”游成为“购物”游。二是捆绑消费欺诈消费者。为迎接建党90周年,多数单位集中采购“红色”书籍或相关影像,从而带动了“红色”主题文化市场繁荣,部分“红色”书籍、碟片脱销。图书经销公司将“红色”书籍、碟片与滞销书籍绑定,消费者在采购“红色”书籍片的同时,必须采购其本身并不需要的其他书籍,从而引发诸多消费纠纷。三是投诉商品(服务)打折。在荣成市工商局6月份受理的一起部分单位联合投诉某演出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一案中,演出公司事前承诺为客户提供服装、灯光、编舞等全方位演出指导,承接了6家单位的红歌赛等演出指导业务,可演出公司受自身实力和规模限制,根本没有足够人力、物力资源履行承诺,在实际操作中其服务大打折扣,从而引发6家单位集体投诉。

(三)“红色”主题消费纠纷特点。一是投诉具有明显的“团体性”。由于“红色”消费多由企业、机关等单位组织完成,因此其投诉也具有鲜明的团体性特征。6月份以来,荣成市工商局受理的23起“红色”主题消费纠纷中,团体集中投诉案件12起,占所有“红色”消费投诉案件50%以上。二是投诉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与普通消费投诉相比,“红色”主题投诉案件中,由于多数发生在旅游过程中、集中采购后,消费主体在发现权益受损时,往往旅游过程已经结束或采购行为已经完成,因此该类投诉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三是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性。“红色”消费由于其本身与庆祝建党、建国等爱国主题结合紧密,消费群体中多数为退休军人、党政人员,权益受到损害时,他们维权意思强、社会影响力大。部分消费者往往将对经营者的不满转嫁到工商部门,因此相比普通消费纠纷处理起来更为因难。

二、红色主题市场消费纠纷产生原因

(一)“红色”消费自身特点。目前,“红色”主题消费涉及的市场主要有外出摄影、服饰租赁、书籍文化展、教育基地旅游等,这些行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在消费过程中极易产生消费纠纷。同时,“红色”主题消费多为单位团购,消费额度达、质量要求高,进一步加大了消费纠纷产生的频率。因此,随着“红色”消费热的兴起,这些领域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

(二)经营者自律意识不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老龄化现象的加重,退休人员参与“红色”教育的越来越多,促使“红色”消费市场迅速发展壮大。针对这一现象,经营者纷纷转行进入“涉红”产品销售行业,个别主体资质不全、经营信誉较低的经营者也乘机从事红色教育经营活动,采用虚假宣传、服务打折、购物绑定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方式牟利,严重扰乱了“红色”主题消费市场经营秩序,引发诸多消费纠纷。

(三)消费者主动维权行动较少。调研发现,多数消费者在消费“红色”主题服务或购买“红色”主题物品时都或多或少抱着“做贡献”的心理,把“红色”消费看成爱国表现。因此,在利益受损不大或团体受损后,消费者个人都不会过多计较。加之“红色”消费本身特有的团体性,特别是其消费主体中社会团体或党政机关从业人员比例较高,而这部分群体受工作性质、时间等因素限制,投诉积极性相对不高,在自身利益受损不大的情况下一般较少主动投诉,在客观上放任了部分违法经营行为。

三、做好“红色”消费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应对“红色”消费纠纷,坚持从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入手,积极联合文明办、宣传部、消协等相关单位,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开展“红色”消费与维权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从源头上强化经营者自律管理,增强相关行业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的“红色”消费市场经营环境。

(二)加强消费指导,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由消费者协会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红色”主题消费知识普及活动,组织企事业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对“红色”消费市场中常见的消费纠纷进行现场讲解、点评,帮助消费者特别是单位团体掌握辨别商家消费陷阱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形成正确消费观,尽量避免误入商家消费陷阱。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红色消费市场经营秩序。针对“七一”、“八一”、“国庆”等节日,积极开展红色教育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红色”主题消费市场违规经营行为,通过大众传媒及时曝光违法案件,在全社会形成严打“红色”主题市场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逆向倒逼“红色”主题消费市场经营者守法经营。

(四)健全维权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机制,依托“一会两站”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针对每年红色教育节日时期,增设革命教育景区、红色教育用品市场“消费维权投诉站”,推行“红色”消费市场点对点维权模式,及时处理相关消费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投诉中的渎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