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股份公司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20年12月17日05:15:58
    如何将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联结起来,让农民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经营,尽快地富裕起来,这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安达市以改革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民股份合作公司,由XX年末的84户发展到现在的206户,股东总人数1750人,总股本4989万元,集中经营土地28940亩。XX年农民股份公司经营总收入7199万元,入股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4076元。实践证明,农民股份公司是使农民富裕起来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股份公司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入股农民的社会身份,促进了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股份合作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市场活动主体资格,入股农民则成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他们主动找市尝闯市场,并真正进入了市常卧里屯乡德义农业开发股份合作公司现有股东20个,股本总额20万元,集中经营土地336亩。XX年,该公司种植元葱100亩,亩产3000公斤,全部销往俄罗斯,每公斤价格1.60元。与此同时,栽种林木50亩,青贮饲料50亩,育苗棚室5栋,其他粮食作物131亩。当年,公司实现纯收入28万元,入股农户每股分红280元,每月工资600元,实现户均增收7500元。XX年,该公司元葱种植面积扩大到200亩,年末公司实现收入44万元,每股分红440元,入股农户增收近万元。农民参加股份公司,按订单与市场需求实现对接,不仅明确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卖难”的问题。
    农民股份公司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改变了分散经营的状况,促进了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分散经营逐渐暴露出自身的缺陷。大型农业机械和农田水利设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难以大面积推广,从而形成农业生产高成本、低收入的局面。农民股份公司的建立,在一定范围内把土地集中到一起,形成适度的生产规模,大型农业机械和水利喷灌设备派上了用场,提高了经济效益;农户自愿入股,把零散的资金集中到一起,形成了一定的物资、技术投入能力,由分散经营到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变,使原来一家一户的农用机械设备出现了剩余,变卖这些闲置设备所得的资金,则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羊草镇众鑫蔬菜股份合作公司的10个股东,原来每户都有一台小四轮拖拉机和配套农具,组建公司后只需4台,这就减少了60%的农机具投入成本。
    农民股份公司以现代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为农民的共同富裕搭建了一个“平台”,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股份公司通过利益连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到一起,使“小舢舨”变成了“大轮船”,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中国农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写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单一靠土地为生的格局难以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农村非农化程度,已成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和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农民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使农民进入了一个新的经营领域。土地入股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使农村劳动力得到了解放,大批剩余劳动力转农为非,或外出打工赚钱,或就地联合创办加工业、流通业等,这就形成了土地收益和劳动力收益“双重”收入的格局。据统计,目前安达市外输劳动力达52400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额的38%。该市新泰苇业有限公司,就是由45户农民自愿出资创建起来的,拥有生产加工设备85台套,XX年加工工艺蔬帘130万片,实现产值230万元,税金20万元,利润80万元,每股分红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