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28日07:14:41

为强化村级和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去年我们尝试开展了村级财务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们对码头等4个村-村级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查出违纪金额118万元,纠正金额69万元。入库金额13.4万元,提出改进意见15条,均被有关部门和乡村采纳。

一、由来

1、市领导摸清村底的初衷。

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了摸清税改后村级财务底细,给市出题进行专题调研。于是,由市政协牵头了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调研小组,对全市21个乡(镇)场、的村级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表明,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1)白条抵库严重;(2)无手续借支公款;(3)虚开发票报账,用非正规发票入账;(4)村务公开、村民理财没有落到实处;(5)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未经审计而报账;(6)村级招待费用过多,资金使用不合理;(7)村级债务负担沉重。

2、市政府另辟蹊径的安排。

针对村级财务存在的诸多问题,市政府另辟蹊径,摒弃村级集体组织审计由农业局经管站负责的传统做法,下发专门文件,授权市审计局对码头等4个村~村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调查。

3、审计局拓展领域的探索。

近年来,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面越来越窄,拓展审计领域是摆在基层审计机关的新课题。在对乡镇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延伸审计过程中,发现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于是我们把审计监督的目光转向关注村级财务上来,利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个平台,把审计的触角延伸到村级财务管理领域,我们的思路正好与市政府的决策合拍。

二、作法

1、在认识上突破两个误区。

在安排项目之初,局部分干部甚至少数班子成员对村级财务审计也心存疑虑,在“能不能审”和“有没有审头”两个方面并未形成共识。对此,我们组织大家反复钻研《审计法》等相关法规。通过讨论,大家有了基本一致的看法:虽然现行法规未对审计机关进行村级财务审计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审计机关受政府的授权,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监督,是履行自身职责的行为,符合《审计法》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州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和第二十六条:“除本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同时也符合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理的意见》中关于“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中关于“农业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审计业务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的规定精神。村级财务审计的可行性不言而喻,从而使大家在“能 不能审”的问题上消除了疑虑。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反复分析我市村级经济发展现状,结合学习市政协的村级财务状况,使大家认识到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已成为农村基层各种矛盾的焦点、审计监督的盲点,坚定了大家对村级财务审计必要性的认识,从而在“有没有审头”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2、在定点上选择三种类型。

如何定点,我们主要选择了“大、活、多”三种类型的村。“大”就是集体收入大。这类村的村干部财大气粗、花钱大手大脚,违纪违规问题就在所难免,审计发现问题的几率就比较大,审计成果也就容易体现;反之,集体经济来源少的村,仅靠转移支付资金,就只能支付村干部的基本工资和保持低水平的运转。“活”就是经济交往活。这类村往往地处城郊,与市里有关部门、单位、乃至外商交往频繁,尤其是城市扩展,征地拆迁、土地补偿和房地产开发收入较多,审计从这块资金切入,最容易发现问题,“多”就是群众反映多。这类村往往在村级财务管理中问题突出,群众积怨太深,群众强烈要求我们进行审计,以期给广大村民一个明白。

3、在内容上突出六审六查。

一审现金存款,查账款是否相符。在对四个村库存现金进行盘库时,发现都存在白条抵库现象,个别村白条抵库现象严重,有的是几年甚至是十多年前的条据。二审各项收支,查是否符合规定。抽审的四个村,村干部借支公款时,均未履行借款手续,有的虽有借据,但既无审批人,又无证明人,出纳只得私下用笔记本逐笔记录,以备查对。三审财产物资,查账物是否相符。在审计肇陈镇华坊村账物时,通过走访群众获知,该村砖厂的一幢旧房屋变卖4000元没有入账,我们查实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应处理。四审各项往来,查债权债务是否落实。抽审的四个村都存在一定债务,至8月份,四个村债务平均达14.32万元。五审专项资金,查是否专款专用。抽审的四个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六审基建项目,查是否漏缴税费。在审计码头村往来账时,发现该村下属经济实体从事了房地产开发,延伸审计后发现其工程结算中有偷漏税收和多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在部门的协助配合下,责令其补交了偷漏的税款,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处罚,收缴违纪资金13万元。

4、在方法上注重两个结合。

在使用传统的查询法、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的基础上,我们特别注重了两个结合。一是查访结合。在着力查深查透会计资料的同时,我们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走访、鼓励举报等形式进行调查取证,广泛发动群众尤其是老支书、老、老参与审计,鼓励大家提供审计线索,摸清经济交往和财务往来的真相,从而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真实资料,为正确定性和处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二是审慑结合。在审清问题的来龙去脉、掌握真凭实据的基础上,对隐瞒事实真相、编造假账、设立账外账、收支不入账的当事人,讲清政策法规、说明处理原则、分析利害得失、告知最终移送机关的后果,使当事人亲身体验到审计的威慑力,变被动接受询问为主动提供实情。码头村基建及土地开发漏税问题,就是充分发挥审计的威慑力而查清的。

5、在处理上把住三道关口。一是事实关。初步发现问题后,我们还反复调查、研究、核对被审单位(或人员)以及村民群众的意见,坚持依据事实真相来敲定发现的问题,模棱两可的东西没有列进审计报告。二是定性关。依据事实和情节,划清界限、分清责任、依法处理。对于业务工作中的疏忽和差池,允许自行纠正,不予追究;对于一般性的违规和错误,恰当处理,治病救人;对于贪赃枉法和民愤难平的责任人,绝不姑息,坚决依法处理。三是执行关。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同有关乡镇进行了反复协商,多次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使之口服心服。决定作出之后,我们毫不动摇地执行,有力地维护了审计决定的严肃性。

6、在善后上搞好三项服务。一是帮助摸清家底。做到每审计一个村,就摸清一次家底,协助建好一套完整的资产、财务台账。二是指导健全内控。做到在查出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又指出如何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指导建立一套较为严密的内控制度。三是财务人员。做到每审计一个村,都要对该村财会人员甚至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系统的当家理财、财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通过我们的帮助、指导、服务,给被审的村留下一个常驻的审计组。

三、三个重要性的点

1、领导重视是开始。

村级财务审计,审计机关过去从未涉猎。如果没有市政府领导的重视,我们就师出无名、无法介入;如果没有乡镇领导的支持,我们的审计也可能陷入“查账时轰轰烈烈,处理时静静悄悄”的尴尬境地。为此,我们的村级财务审计计划,争取了以市政府的名义专门发文;对每个村的审计情况都与所在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 沟通,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部门配合是关键。

村级财务审计过去由农业部门负责,民政部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对此也有一些创新,他们积累了一些珍贵的资料和宝贵的经验。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虚心向他们请教,争取资源共享和成果利用,少走了许多弯路。在处理阶段,我们又争取税务、财政部门的配合,确保了违纪资金及时足额入库。

3、确保质量是根本。

审计质量是村级财务审计的生命线。质量高,则审计工作有权威;质量差,则审计不但收不到效果,反而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为确保审计质量,我们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做到“四多”,即多学习、多、多协调、多沟通。在具体操作中则以“六据”规范审计行为,即审前准备,要找足依据;账目审查,要注重凭据;账外调查,要搜集实据;审计结论,要依靠证据;审计报告,要提供数据;处理意见,要讲清根据。

这就全方位保证了审计质量,审计的公信力在广大村民群众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