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纪委工作报告全文

2020年12月27日20:49:56

纪委始终把促进作风转变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市纪委工作报告全文,欢迎阅读查看。

篇一:市纪委工作报告全文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兴化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和泰州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泰州市纪委全会要求和市“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坚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严格执纪问责,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增强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纪律监督。围绕全市“三城同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组织督查414次,督促整改问题89个,发放监察建议书31份,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45人(次),有力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督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层政务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等专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执行不力、效率低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切实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围绕惠农补贴发放、违法用地、安全生产等民生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在卫生城市创建、秸秆“双禁”、水环境整治等工作督查中,通报批评27人,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18人,立案查处10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始终把促进作风转变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牵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下发通报12期,问责212人,其中诫勉谈话2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深化基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会同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开展纠治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督促“阳光用药”等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抓好“行风热线”工作,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等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细化完善公务出行、公务住宿、公务用餐、会议管理等制度,并制成“口袋书”发放至党员干部对照执行,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三、突出执纪审查,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

坚持把惩治作为反腐倡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建立市纪委职能室、纪检监察工作室、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三级联动”审查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效。全市各级纪检组织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371件,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8件,“一案双查”案件35件,涉及乡科级党员干部8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挽回经济损失14769.8万元。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土地整理、农村改厕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执纪审查质量不断提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各类信访举报3945件(次)。完善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全程留痕、公开听证和“直办、联办、交办、督办”等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强化信访监督,发放信访监督“四书”52份,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287个。加强与检察、审计、财政等单位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科学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安全办案管理体系,严肃审查纪律,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面履行案件审理职能,协审基层案件819件,指导开展审理助辩208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执纪审查综合效应不断放大。结合案件查处情况,在住建、规划等部门组织召开廉政提醒会。深入剖析案发原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25份、案件通报33份,督促完善相关制度82个。在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5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深化源头治理,教育预防工作进一步拓展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教育、监督、制度的源头治本作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创新党内监督方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合巡查机制,先后对29个乡镇、部门开展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线索166个,诫勉谈话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建立约谈制度,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党委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全面了解约谈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创优廉政教育方式方法。打造清风学堂、报纸、电视、网站、“楚水清风”微信、手机廉信通“六位一体”教育平台,拓展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选树勤政廉政好干部和“廉内助”,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文艺巡演、书画展、微电影征集等活动,打造廉政文化旅游专线,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放大“板桥竹风”品牌效应。夯实基层源头防腐工作。协助市委制定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成市级机关部门廉政风险信息库。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三三”工程,督促抓好村集体资金“现金池”管理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等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强化自身建设,纪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加强纪检干部监督管理。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兴化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全面清理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内设机构进行两轮调整,做到职责更明确,力量更集中。按照“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乡镇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管理。开展纪检工作“公开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扎实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纪检干部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定期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外出培训、跟班锻炼、岗位练兵、以案代训等,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启动实施 “青蓝工程”,构建“传、帮、带”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切实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执纪请示报告、全程留痕等内控机制。推行纪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任务。五年来,我们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切实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有力维护了党章的尊严、党规的威信、党纪的严明。去年以来,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德为先、以纪为戒,发挥思想道德的感召力,凸显党规党纪的约束力,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不逾越,在全市形成管党治党“双轮驱动”、协同推进的新格局。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在法前”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遵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违法都是先从违纪开始的。在执纪审查实践中,我们坚持回归党章“原教旨”,转变思维定势,以纪律为戒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发放信访监督“四书”等措施,及时提醒,对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全面从严要求体现到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的全过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防线从法律拉回到纪律上来。必须始终坚持把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途径。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持久战、攻坚战,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五年来,我们在不断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紧紧抓住纪律建设这个源头,扎实开展以纪律为主线的廉政教育,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定规矩、划底线,将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边惩治、边遏制,边治标、边治本,不断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提升纪律检查工作层次的内在动力。五年来,我们紧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功做法,以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先后推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三三”工程、“两个责任”联合巡查、执纪审查“三级联动”机制、“清风学堂”廉政教育平台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只有不断顺应形势任务需求,用改革突破难题,靠创新打造品牌,才能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更好地履行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

过去的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得益于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得益于市纪委全体委员、广大纪检干部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纪律检查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作风问题查而复发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一些部门和领域的违纪问题仍呈多发态势,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还不够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纪检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更加勤奋努力、扎实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致力跨越赶超、加快全面小康的决胜时期。繁重而又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深化源头治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纪律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纪律建设,推动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是今后五年纪检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市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把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和规矩,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把严格执纪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做到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真正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强化法规制度执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按照泰州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严肃问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问题,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坚决防范权力把制度关进“笼子”现象的发生。针对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细化落实措施,筑好、筑牢制度“防火墙”。

加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纪律督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生态立市、人文兴市”战略和“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目标,加强对全市转型升级、统筹发展、生态建设、项目突破、民生幸福等五大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必须把看齐意识变成自觉行动,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必当之责。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扛起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之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大力推行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做到知责明责尽责。各级纪检组织要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坚持不懈,攻坚克难,久久为功,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

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工作。推动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意见的落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委巡察办,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整合力量资源,选优配强人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方面,牵头对遵守执行党纪条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巡察监督力度,紧扣政治纪律,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紧扣廉洁纪律,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紧扣组织纪律,着力发现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紧扣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发现“四风”问题。健全机制,完善程序,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联动,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和治本作用。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既查案件本身问题,又查监管不力问题,分清责任,一问到底。健全典型问题常态化通报机制,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点名通报、公开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巩固深化成果,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立足中央对形势任务的正确判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经常抓、抓经常,抓具体、抓节点,驰而不息、锲而不舍,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决不搞下不为例。

深入治理“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问题。严格执行《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以鲜明导向引导干部“为官有为”,激励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三个不动摇”,弘扬“四个长期”、“四个不相信”精神。严肃查处行政审批、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的“中梗阻”行为,坚决查纠推进发展过程中为官不为、落实不力、效率低下等问题,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要抓典型、快处理、勤曝光。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中央要求,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依纪依规保护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容错纠错具体办法,明确实施范围,细化操作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把严格执纪与宽容失误、鼓励敢为与惩治不为结合起来,引导激励党员干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最大限度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厚植改进作风思想根基。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强化理想道德教育,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勤廉从政的先进典型,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清风学堂”、“板桥竹风”等本地廉政文化品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树立现代文明新风,着力铲除“四风”滋生的社会土壤。

四、坚决挺纪在前,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也是监督执纪方式的重大转型。必须进一步学思践悟、转变理念、创新方法,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坚持抓早抓小、提醒在前。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做到线索早摸排、问题早发现、不良苗头早提醒、违纪违规早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查暗访、经济审计、舆论监督等手段,延伸监督执纪的触角,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完善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具体办法,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等多种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工作。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严格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和不立案审查监督措施。坚持案件查办“二十四字”方针,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彰显惩治腐败的威慑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剖析问题原因,强化警示教育、监督提醒、建章立制,进一步放大执纪审查综合效应。

建立健全实践“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加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组织建设,构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平台。建立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下级党委、司法部门等沟通机制,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调组织部门用好组织处理措施,加强移送案件的跟踪督查督办。建立纪委内部协作机制,防止因职责交叉产生推诿扯皮问题。制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对“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主体、工作流程以及相互转换的要件和认定等进行规范。建立运用“四种形态”考核机制,加大对运用“四种形态”失责行为的问责力度,确保“四种形态”运转有序、取得实效。

五、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执纪为民、维护群众利益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定不移地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和督办。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信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访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微博微信等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对未查处、未问责的,不销号、不放过。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查纠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教育医疗等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强农惠民政策落实中克扣侵占、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弄虚作假、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深入推进源头治本。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事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紧扣实际,督促相关部门梳理完善农村“三资”、招投标、“三公”经费等管理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突出重点,针对服务群众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六、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必须切实肩负起职责和使命,忠于职守、严于守纪、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

坚守责任担当。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带头尊崇党章,始终坚定对党忠诚的信念,秉持勇于担当的责任,强化勤于监督的意识,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紧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考核与评价激励机制,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

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型纪检机关建设,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点,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素质和能力。继续实施“青蓝工程”培养计划,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促进年轻干部加快成长。

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市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好纪委委员作用。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把政治好、业务强、作风正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检队伍。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培养使用、考核选拔力度,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纪检干部使用到关键岗位。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主业主责的履行。健全派驻机构管理规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推进“综合派驻”,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严格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环节请示报告等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风险防控,切实把纪检干部的执纪行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以铁的信念、铁的纪律和铁的作风,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同志们,“十三五”规划描绘的蓝图令人振奋,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催人奋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艰巨而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总体目标、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兴化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篇二:市纪委工作报告全文

(一)加强对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党员教育培训、周四学习日、理论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坚决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对一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论调,要主动发声、及时引导,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其他纪律的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政治纪律牢记于心,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保障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党内监督。今年,中央将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省委也将配套制定相关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跟进,对表调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函询、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坚决纠正规避制度、扭曲制度、践踏制度的行为。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的必修课,促进党内生活的正常化、经常化。进一步拓展监督的内容,对受到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要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各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平时掌握了对下级“一把手”的问题反映,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秩序等行为。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切实做好拟任用干部“廉政体检”工作,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继续保持强大气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

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纪委的法定之责、份内之事,必须始终保持高位推进、高压传导的强大气场。

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协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组织领导、定规立矩、学习教育、监督管理、撑腰壮胆、以上率下等各项责任,全面兑现责任清单。综合运用签字背书、公开承诺、定期报告、调研督导、谈心谈话、述职评议、问责追责、点名通报等方式,推动责任和压力向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所属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村组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传导,打通压力传导“最后一公里”。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按照省委李鸿忠书记提出的“四级递进”④“三个担当”⑤要求,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层层压给各级党组织书记,增强工作合力。

进一步实化责任清单。协助市委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市本级“两个责任”清单,使责任更加适应管党治党需要、更加体现本地特色、更加有效促进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责任清单,形成边界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确保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加大责任清单公开力度,将其纳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重要内容,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年初巡查、半年抽查、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等制度,坚持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调研督导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民意调查,及时通报结果、反馈问题、曝光典型、督促整改。坚持和完善台账管理、痕迹管理等制度,推行负面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好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

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省委“两个责任”的问责办法,扎实开展“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甩响“牛鞭子”,“较真”“叫板”,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加大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追究力度,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一案双查”、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及时将否决结果通报到相关单位,增强责任追究震慑力。

(三)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四风”问题,必须横下一条心,踩着不变的步伐,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努力把作风建设抓成不可逆转的新常态。

弛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紧紧围绕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对“三个后”⑥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查快办、动辄则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盯“四风”隐身变异新动向,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公开曝光等活动,做到露头就打,形成持续震慑。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出的和省委巡视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发力、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织密“四风”问题监督网,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继续加强部门履职情况监督。切实履行好“再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民主评议、倒查追责等方式,强化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高度聚焦为官不为以及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再监督”,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加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责任事故的问责追责力度,严肃查处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积极推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的调查研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提出治理对策,加大治本力度,坚决扒下“四风”问题的隐身外衣、铲除“四风”问题滋生的隐蔽土壤。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健全完善“四风”问题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对一些突出问题要重点关注,一竿子插到底,做到快查快结、以点带面。

注重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力。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主动抵制不良风气,凝聚正能量。充分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孝廉文化、红色文化,用地方文化中向上向善的基因,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四)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工作

王岐山书记提出“四种形态”,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提供了科学路径和基本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对接,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坚定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任务不动摇。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提出“四种形态”,并不意味着标准降了、要求松了、力度减了,而是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力度更大。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持续威慑,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按“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30%左右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要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坚决把存量减下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继续深化谈心提醒教育工作,始终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发现、早查处,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突出执纪审查特色和重点。牢固树立纪律理念和纪律思维,把党纪这把尺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问题线索处置中,要把是否有违纪问题作为衡量标准,作出恰当处理。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坚决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惯性思维,将违纪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于同时涉及违纪和违法的案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扎紧证据链条,及时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执纪审查各环节都要聚焦纪律,主要看违纪问题是否调查清楚,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被调查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纪律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注重区分情形、把握政策,对那些违反党的纪律而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要合理定性量纪,做到宽严相济。充分发挥党内审查“对人性和灵魂的救赎”的政治优势,把纪律审查过程变成教育转化违纪党员干部的过程。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以及降职、免职、停职、调整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等组织处理手段,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回访教育等制度,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坚持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加快办案人才库建设,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的尖兵作用,进一步攒紧拳头、凝聚力量。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追责问责机制,对推诿责任,不按规定移送案件线索、送达相关文书导致有关人员逃脱法律制裁或纪律处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发挥追逃协调协作机制作用,紧盯重点个案,继续推进“天网”行动。切实加强乡镇纪律审查协作区建设,建立异地协作办案机制,注重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实现内部挖潜、外部拓展,增强整体合力。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从严惩治基层腐败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采取强力措施,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认真落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作用,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基层干部庸懒散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措施、办法,做到领导推动有力、统筹谋划到位、问题聚焦准确、监督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及时。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纪委特别是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在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和惠农等领域与民争利甚至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大有关问题的收集、排查、处置力度,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充分利用省委巡视工作成果。各地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要增强认识,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该谈话的要谈话、该立案的要立案、该“两规”的要“两规”,确保巡视效果。今年,省委将出台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制度,各地可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巡察制度,切实将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

(六)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充分激活内生动力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治党的治本之策。各级党委、纪委要进一步吃透精神,抓住重点,稳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三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转”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向着党章赋予的职能回归再回归、聚焦再聚焦、看齐再看齐,不断推动“三转”持续深入。进一步加强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分工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乡镇纪委书记由副书记担任的,要按照省纪委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到位。开展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督促落实,不断巩固“三转”成果,让已集中的力量不再分散。加强对县市区“三转”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市区进一步整合机构职能,优化人员配置,确保全市“三转”一体推进,同步到位,实现配置更合理、力量更集中、主业更突出。

积极推进“两为主”。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严格执行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规范县市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的提名考察工作。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库,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信息库,做好落实提名权的基础性工作。完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办法,进一步探索建立“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体制机制制度。认真落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报告工作、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调研督导等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市本级的改革任务。进一步巩固县(市、区)派出机构改革成果,健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机制,推动县(市、区)派出机构规范运行,更好的发挥作用。各派驻机构要把握职责定位,强化派驻意识,经常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交换意见、通报问题;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当好“得罪人的专业户”。

(七)始终坚持严实标准,着力打造铁军队伍

“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打造“四铁”⑧队伍。

建优领导班子。以市县乡三级换届为契机,切实配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党管干部、五湖四海的理念,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按照纪委委员、常委的“特质标准”选好人、用对人,重点把握好纪委书记人选。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及时将那些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的干部,提拔到纪委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畅通渠道,让更多优秀人才走进来、更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进一步优化纪委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提升干部能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推进“学思践悟”的常态化,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掌握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权威声音和最新精神。适应大数据时代到来的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现代信息收集运用平台,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科技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充分运用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一支监督执纪骨干和反腐倡廉尖兵。开展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严实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守讲树作”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性锻炼,促进作风养成。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调查研究上作表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到数字准、情况明、底数清。在求真务实上作表率,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考验的政绩。在勇于担当上作表率,敢于担责、担难、担险,以实际行动践行“四铁”要求。在改革创新上作表率,坚持“三情结合”找科学有效路径,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努力创造出更多孝感特色、孝感品牌。

强化内部监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各级纪委领导干部要自觉严格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纪委内部分工实行线索、审查、审理相对分离,管人、管钱、管案相对分离,严格监督和有效管控线索排查、纪律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定性量纪、选人用人等权力运行各环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强化日常监督和业务考评。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巡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作风巡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系统内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行为,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坚决维护纪检监察铁军形象。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孝感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