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队伍,承担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我院现有检察干警139名,其中党员为119人,党员占干警总数的86%。近年来,我院党委以抓学习、重调研、强素质为抓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龙头示范、健全机制、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既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我院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在今年年初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考核和业务考评中,我院又荣获第一名。现将我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创建活动有序推进。我院党委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将其列为院党委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区委加强示范点建设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动员、广泛发动。一是及时成立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党务的副检察长具体抓,政工部门统筹,各支部书记和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精心制订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做法和主要要求,对全院、各支部、各科室开展创建活动做了周密详细部署。要求政工、办公室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部署全院创建活动、跟进和指导各部门团体开展活动。要求各支部、各科室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三是广泛召开了全院大会,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然后充分利用内网、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公布创建要点、创建动态、创建要求,加强宣传攻势,营造了“人人爱学习,处处讲学习”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了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抓班子学习,发挥“龙头”的示范作用。俗话说“群雁高飞头雁领”,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过程中,我院以创建“学习型班子”为核心,抓好班子学习并发挥“龙头”的学习示范作用。一是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根据国内国际形势、全区中心工作和检察工作任务要求,把握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内容,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个专题,例如今年确定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全区不断完善和深化大部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检察改革”等专题,为确保中心组学习效果,还坚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心得、有总结。二是鼓励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文章。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鼓励班子成员深入镇街,通过上门走访、集体座谈等形式,深入调研,撰写一批有份量、有深度、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据统计,近年来,我院每个班子成员均完成了2篇以上自学读书笔记,撰写了1篇以上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文章,如李国强检察长撰写了《证据移送制度研究》发表在《中国刑事法》刊物上。三是加强学习的请示汇报。我院党委每年均不少于2次向区直属机关党工委专题汇报班子学习情况,加强沟通,明确学习重点,及时了解自身不足,主动接受指导,增强学习实效。四是严格学习要求。坚持按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先学一步、学深一点的要求,要求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狠抓自身学习提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其他党员做出示范,如每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或专题研讨时,检察长都全程参与、认真记录、带头发言。又如班子成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科学安排时间,每天都至少抽出1个小时读书、看报、学文件、研究政策法规。“榜样是无声的力量”,在班子的示范下,全院党员的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自觉参加集中学习、主动参加学历再教育、积极参加司法考试、认真撰写调研文章,刻苦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班子“龙头”起到了明显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