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普府办明电[XX]87号),以及《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云粮发电[XX]8号)精神,结合普洱市粮食流通领域的实际情况,经普洱市粮食局研究决定,全市粮食系统按照市人民政府和省粮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对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普洱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普洱市粮食局认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粮食流通工作而言,也是如此,必须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抓紧抓好,扎实开展工作。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实际,通过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促进科学发展,安全生产。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防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坚决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通过“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使非法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根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从而更好地促进粮食流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为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实施“13111”工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粮食供应。
2、成立工作机构。接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文件通知后,普洱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工作具体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由流通与科技发展科具体承担这项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为与全省、全市统一行动,认真开展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普洱市粮食局根据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迅速制定下发了《普洱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通知》(普粮发展[XX]47号)、《普洱市粮食局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普粮发展[XX]49号),对全市粮食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布署。要求各县(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做好工作。全市统一行动,工作从5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即:5月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开展自纠自查,6-7月联合执法、集中整治,8月份全面检查、重点抽查,9月份督查总结、巩固提高。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市局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