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税自查报告3篇

2020年10月08日09:18:32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干部培养和成长过程中一个前端性重要环节,是全方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岗培训作为基层国税机关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好在岗培训工作需要我们长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笔者试就当前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谈一点肤浅的认识,与大家一起商榷。

一、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和干部成长发展主题,坚持以在岗培训为抓手,突出“抓理论学习、增党性修养,抓技能学习、优知识结构,抓道德学习、树高尚人格,抓法纪学习、促廉洁从税”等思想境界和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行岗位本职能力等有了大幅度提升,为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是,由于各单位培训对象的年龄、学历差异等原因,目前开展的在岗培训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培训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同志由于对“大规模培训干部队伍,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内涵与意义理解不够,对实施在岗培训工作的认识不足,总认为学不学都能适应岗位工作,消极对待教育培训,主动学习的激情和动力缺乏。

(二)培训内容不够全面。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注重岗位技能业务知识培训,对党性修养与作风养成等“修德”、“尽责”、“守纪”方面的内容培训不够。

(三)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培训的方法基本上仍沿袭传统的“一人讲、众人听”的灌输式方法,没有把培训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不能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

(四)培训机制不够健全。虽有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和组织领导机构,但由于相关职责不够明晰、责任不够落实等原因,在岗培训工作存在应付现象,“学习工作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五)培训基础不够完善。在教育培训常规运作上,注重完成各种班次(时间),忽略了培训对象的知识需求与培训知识应用情况的认定,培训不能取得较好的收效。

二、进一步深化在岗培训工作的思考

(一)应注重加强在岗培训学习的引导

作为基层国税部门,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岗位胜任力是国税事业发展的基础,而开展在岗培训是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岗位胜任力“主渠道”。开展在岗培训工作,首先要引导干部职工对“学习是知识的增长途径,知识是人生的最大资本”的认识,对“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一体化”核心理念含义的理解,进而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其次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补短板”意识。开展在岗培训,既是“正确做事”与“做正确的事”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进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国税人才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如果我们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我们只有不断地接受新知识和新信息、掌握应知应会的岗位技能知识,才能增强履行职责的本领。

(二)应正确选择在岗培训学习的内容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明确指出,要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在岗培训作为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载体,要确保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显著增强,必须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政策法规、岗位技能、党风党纪、管理科学等方面知识的差距,按照“实际、实用、实效”与“普及、强化、提升”的培训原则,选择培训内容。只有突出干部职工的需求导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能,因人因岗创新培训内容,才能切实解决政策不熟、业务不精、作风不实、思路不清等实际工作问题,在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团队精神、服务和效率等观念的同时,把所培训的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本领。

(三)应开拓创新在岗培训学习的方式

开展好在岗培训工作的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按需施教,突出学习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实际操作中,要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必须坚持以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各类执法风险与问题为牵引,采取以“集中培训”、“强化培训”、“分类培训”、“在岗自学”等全员化、个性化、精细化在岗培训方式,扎实开展好“骨干讲”、“能手讲”、“经验交流”、“问题分析”、“案例探讨”、“读书交流”、“技能竞赛”等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在岗培训活动,运用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教学手段,把课堂学习与研讨问题、实践应用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增强学员与教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教学吸引力,才能确保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的学风养成。

(四)应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学习的机制

在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岗培训考核奖惩办法等学习培训制度办法的基础上,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考察干部、发现干部的重要渠道,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实践,成为税收工作中的专业骨干人才。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是公务员队伍管理的“风向标”,只有将在岗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岗位技能标准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按月(季)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与文化知识及岗位技能熟练程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指标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落实到个人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之中,才能激励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努力创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

(五)应扎实做好在岗培训学习的基础工作

要确保在岗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大力推行“需求主导、订单培训”模式,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开展需求调查,统筹兼顾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应统筹安排好学习与工作时间,避免因学习而延误工作,或者因工作而耽误学习;扎实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工作。日常工作中许多教训表明,一项工作的成败,取决于某一个人的责任心,更取决于一个团队是否严格“把关”。培训工作亦如此,我们在培训有关活动完成后,需要知道培训的效果怎样,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就需要我们以岗位技能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看通过某项业务培训后是否仍然存在违规执行政策、程序错误等过错行为;有机整合在岗培训师资。重点应从本单位选拔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和教学水平较高的业务能手、业务骨干担任在岗培训兼职教员;建立在岗培训信息登记。按照“一人一张表,一局一本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参加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档案资料。

国税分局文明创建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在县国税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年年被县局评为“先进单位”,XX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建设先进单位”,XX年又通过了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验收。

我们按照县有关通知精神,对单位XX年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组建了由分局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骨干人员为组员,作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齐抓共管。并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了年度的总体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项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我们坚持学习制度,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同时把文明创建工作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有利地推动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党性和法律、道德意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三、提高业务素质、业务实绩

以县局提出的创建“学习型组织”为契机,加大学习力度,以满足税收形式不断创新的需要。分局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计算机和税收业务知识,先后有三名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十佳业务能手比赛,其中两名获得全市十佳征管能手称号,一名获得全县十佳科技能手称号。

创建活动的开展,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XX年1—12月份组织入库1700万元。税收任务的大幅度增长,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保证财政收支平衡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结合工作实际,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以办税服务厅为阵地、窗口,做到文明服务、承诺服务。为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在办税厅内设置了纳税人茶座和办税桌,摆放了印制的纳税指南手册等宣传材料,便于纳税人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五、民主管理,遵纪守法

对重大事项依照政策,进行民主协商,不搞一言堂。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完善工作秩序,规范工作纪律,全体干部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在XX年10月份的省局的执法检查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提升了执法水平,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六、创造优美环境,开展文化活动

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清理活动,保持洁净、优雅的办公环境。用好“五小”,小食堂搞得红红火火,解决了吃饭难问题,使分局的小食堂成了放心灶、廉政灶。还利用活动室定期开展象棋、书法、乒乓球等活动,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职工之间互相关心、帮助,使职工感受到分局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了向心力。

另外,还积极参加扶贫济困活动,开展与困难青工“一助一”活动,与一名下岗工人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扶持资金、提供信息、拓宽销售渠道等方式帮助这名工人开了一家茶叶生产厂;还开展了与寒门学子一助一活动,通过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捐款等形式,帮助这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一、当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疏于管理,账实不符比较严重。

(二)重购轻管思想普遍,存在资产闲置浪费现象。

(三)岗位职责不明确,造成了管理脱节。

(四)财务制度有缺陷,影响了核算的准确性。

二、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领导对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国税系统“家大业大”,没有必要精打细算,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管起家来马马虎虎,对家底心中无数。一些单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缺乏法律规范与强有力的政策指导,法律与政策滞后于资产管理的实际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核算程序不严密,账簿设置不齐全,账外固定资产大量存在,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资产损失现象严重。一些会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不高,责任意识淡薄,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新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的核算要求。特别是在单位负责人不重视的情况下,往往不愿负责,得过且过,工作失职。

(三)监督考核弱化。一些单位没有将资产管理纳入到机关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资产管理工作显得无足轻重;固定资产在转让、出售、处置、变卖等活动中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管理部门审批,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工作,而多半是协商交易,使固定资产产权变动脱离了有效监督。尤其是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变卖和处置固定资产现象的存在,导致了固定资产产权被侵蚀。

三、加强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转变思想,把握重点。如今资产种类越加庞杂,资产变动日益频繁,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能停留在原来的思维模式上,要加大管理力度,重视内部管理,按规定建账设卡,定期进行清理盘点。要将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程度作为考核单位负责人政绩、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

(二)明确职责,环节控管。作为垂直管理机构,国税系统在固定资产管理要自觉接受地方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上级国税机关应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开展财产清查,在全面摸清所属单位资产存在、使用状况的基础上,根据下级国税机关承担的任务量合理调剂,有计划地进行配置。

(三)加强核算,掌握实情。针对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账面不能反映资产真实价值的问题,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规定,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时一次性列支的实际,增设“累计折旧”会计科目列于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科目下方,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调整科目,同时增设专栏反映固定资产净值。

(四)完善制度,严格清查。一是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各单位每年年终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来摸清“家底”,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现行规定及时处理;对资产结构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盘活存量资产,防止积压闲置,做到物尽其能。二是建立重点抽查制。财务部门要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三是建立离任核查制。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

(五)创新手段,科学管理。开发和运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为各级税务部门提供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工作规程设置,软件科目以及固定资产调拨、处置权限、程序统一由总局规范,做到规范性与灵活性并重,实现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