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更好地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市监察局《印发<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科高度重视,做到宣传发动抓认识,精心部署抓落实,民主评议调研座谈找问题,对照效能监察的要求,查找在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核一科主要负责管理行政政法部门67家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登记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受理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负责审核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负责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的控制工作,监督预算单位执行部门预算;负责与预算单位做好对账工作;定期汇总全部集中支付与集中核算单位重要财务信息,对市本级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情况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工作需要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初审(2名)、复审(1名)。主要职责是:
1.监督各预算单位是否按部门预算指定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挪项挪类使用财政资金是否经财政主管部门审批;
2.监督各预算单位在支付款项时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完整、合理、合法;
3.监督各预算单位将误入单位帐户的非税收入、往来款项缴入财政专户;
4.凡需政府采购、招投标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督促各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5.凡需投资评审、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督促各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6.监督各预算单位是否按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发放奖金、福利、津补贴;
二、重要岗位效能建设的开展情况
1、宣传发动,端正认识。自开展效能监察活动后,我科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在市直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的工作方案》,结合效能监察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了个人,使全科人员对效能监察的意义和重要性形成了共识,统一了思想,调动了大家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2、公开承诺,接受监督。3月份,我科按照市效能办(优化)办的通知要求,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要点、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为民办实事、围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方面于3月12号做出了5项工作承诺,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各项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开门纳谏,征求意见。我科全体人员积极开展自清自查活动,除在科室内部进行岗位自评、科室互评、领导点评外,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所分管预算单位的意见,一是大兴调研之风,深入到单位走访、座谈,了解单位报帐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发出效能监察与优化环境情况调查问卷表,收集各预算单位反馈的信息。我科共发出调查问卷51份,收回51份,预算单位畅所欲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
1.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主要指住宿费标准、伙食补助标准、交通费支出标准)、慰问费标准和招待费占公务费10%与实际所需严重不符,单位实际报帐时难以完全按照制度执行;
2.大额现金开支的审批、有明确规定的节日福利发放(如三八、重阳节)等,除了初审复审外,不分单位性质、单位大小、人数多少都要科长和分管领导签字,审批程序过于烦琐;
3.会议费、国内学习考察费等费用的支出口径、报销标准和支出管理有待进一步明确规范;
4.各项重点费用(含“三公”经费)的总额统计上报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没有区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重点费用,也没有考虑单位特殊情况,可能导致社会监督和评价失之偏颇;
5.科室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不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个别干部作风欠扎实,执行力不强;
6.创先争优意识不够强,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习惯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忽视了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
7.对现有支付信息的发掘能力还有待提高,分析反馈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信息对部门预算的制定影响不大。
四、加强效能建设的安排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鉴于目前会议费、国内考察费等部分重点费用支出控制乏力,差旅费、慰问费等支出标准偏低的现状,经征求预算单位意见,我们对相关费用的控制标准和办法提出了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的建议,准备提请市财政局研究通过,以尽量与实际相符,避免单位变通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内部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有明确规定的福利或单笔金额低于授权支付额度以下的现金开支提议由初审复审通过;三是年初修改了我局支出台账软件,完成了对工作台账的调试,完善了支出分析模块,重点费用按基本、项目、总额三项进行统计,公开“三公”经费时考虑单位情况,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中心活动开支和挂靠的临时机构开支予以剔除,基本支出面向社会公开,项目和总额支出面向市委、市政府、市财政主要领导呈报;四是大力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和调研活动,全面提身干部工作能力,科务会定干部职工调研课题制度,鼓励大家深入预算单位实地调研并充分挖掘台账信息资料,写出有份量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