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报告

2021年01月09日06:05:42

xxx支行关于执行《哈尔滨农商银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的自查报告 根据哈尔滨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月24日下发的哈农商发〔2017〕30号文件,关于印发《哈尔滨农商银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鞍山支行立即针对该《通知》中强调的问题进行了严格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 针对自助设备的自查

我行现管辖九部自助设备,其中三部附行式自助设备,六部离行式自助设备。我行现有专人对其进行巡检维护,并严格按照规定,附行式每日巡查,离行式每周至少两次巡查。能够保证自助设备无故障、自助设备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对于非法张贴、安装的异物及时进行清理。对自助设备上非法安装的特殊装置,及时向支行反馈。厂家每次进行保养维护时均有我行自助设备管理员陪同,并在检修维护之后对故障报修时间、原因及修复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自助设备钥匙、密码严格按规定分岗分人管理。

二、 网上银行业务的自查

我行对开办网上银行的客户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柜员针对自然人在开户时必须通过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其进行联网核查。保证自然人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核验客户账号密码,对企业客户,必须核对其预留印鉴。柜员能够严格比对客户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与网上银行管理系统开户时录入的客户信息。我行USBKey的管理和调拨严格按照总行规定执行,没有柜员违规保管客户USBKey的情况。

三、 电话银行业户的自查

我行员工在受理客户提出的电话银行办理需求时,能够将电话银行的优势和可能面临的风险,我行针对这些风险进行的风险控制方法及相关风险的责任承担如实的告知客户,确保其知情权。在电话银行的柜面签约过程中,柜员能够确保其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该业务。并能够保证客户信息与申请表填写相符。针对企业用户,保证其经办人必须到柜面办理业务,并逐一审核其资料真实性及企业预留印鉴的一致性。并且能够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存电话银行资料。

四、 手机银行业务的自查

客户在办理手机银行业务时,柜员能够按照规定确保其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该业务,并能够提示客户手机银行业务对手机型号及SIM卡相关的要求。告知客户妥善保管手机和密码。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的客户资料均随当日传票一同装订。

五、 特约商户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行柜员能够按照规定办理特约商户相关业务。能够对其基本情况、自信机路、经营和财务状况 进行详实的审查。每签约一个特约商户,我行员工都会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包括入网卡片的受理要求,掌握机具的使用方法及简单排障的方法等。我行员工会对特约商户进行不定期回访,对发现的各种违规使用机具的行为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商户,取消其特约商户收单资格。对于特约商户出现的各种风险也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并且每次不定期回访都会如实填写《黑龙江省银联卡特约商户日常检查表》。

六、 银行卡业务的自查

我行柜员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对开卡人进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并控制其开卡数量。保证其卡片的正常使用。并告知其正确使用银行卡的方法。经查,本行并不存在违规替客户开卡,违规提客户保存银行卡的现象。

本行对此次《通知》的下发高度重视,派专人进行自检自查,对《通知》中提到的各种现象加以比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及总行的各项规定。将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并加大力度宣传对新型电信犯罪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我行也努力提高风险意识,保护好客户的资金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