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评估自查报告

2020年11月25日04:04:38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文化部文化馆评估组一行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市文化工作极大的关心和支持。首先,我代表乌苏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乌苏市文化馆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乌苏市地处自治区规划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西端,是通往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岸的重要门户,与国家石化基地独山子、新型商贸城奎屯市形成北疆“金三角”,国道312线、217线和欧亚第二大陆桥(铁路)横贯东西,奎一赛高等级公路从镜内穿过,交通优势十分明显。全市区域总面积2.07万平方公里,辖10镇、7乡、3个牧场、1个林场、5个街道办事处,境内有汉、哈萨克、回、维吾尔、蒙古五大主体民族,24个民族成分,总人口2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7.5万人,占35.64%。近几年,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步伐,紧紧围绕“增加农牧民收入、培植市级财源和构建和谐乌苏”三大主题,坚持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以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以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力的促进了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XX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8.9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1亿元,增长19.3%。农牧民人均收入6167元,增加441元。
乌苏文化馆始建于1956年,是乌苏市唯一的群众文化综合单位,建馆五十多年来,始终坚持 “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努力把工作重心放在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上,提出基础服务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的原则,分层次地推进群众文化服务,并不断深化、创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品位的文化,为乌苏市的群众文化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自身建设中,能结合实际,立足创新,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全面推进了群众文化工作繁荣发展。XX年被评为国家二级文化馆、自治区一级文化馆。本次评估工作开始后,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文体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学习评估要求及细则,制定出最准确的评估实施方案,对文化馆XX年以来的设施建设、设备、经费拨款、队伍建设、馆办活动、辅导培训、档案、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自评,按时完成了文化馆自查、复评工作。现将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族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文化馆在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因地制宜,想办法找出路,加大投入力度,加速文化馆的基础设施建设。截止XX年底,文化馆馆舍建筑总面积达215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200平方米,无出租房,办公用房有四间,占总面积的2%,设有文化活动室、文化娱乐室、舞蹈排练厅、声乐排练厅等文化活动厅室6间、设有多功能厅(不含剧场,含民间文化展示厅),宣传橱窗25米,展板20块,各类文化教室14间,基本满足了我市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自1977年文化馆建档以来,设有独立的档案室和专门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整理完成档案70卷。近年来,为了提高服务水平,文化馆不断加大投入资金先后购置了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信息网络设备、现代化技术设备、艺术展览和演出设备等。总值达40.9万元,比XX年增加65%。网络设施、消防安全装备齐全,建筑环境布置舒适、幽雅,文化氛围浓厚,符合行业标准。文化馆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100%由财政全额拨款,无事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