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的自查报告

2020年10月08日11:09:07
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政府采购在规范行为、促进公平竞争、节约财政资金、源头防治腐败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但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采购活动不够规范,有意串通、拉拢腐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等违规违纪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已将个别违法、违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整改措施
为切实净化政府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交易机制,树立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的形象,避免在政府采购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现作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改善软环境与完善硬件设施相结合,夯实工作基础。首先要抓好《政府采购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依法采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加强其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切实解决、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效排除干挠和阻力,切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政府采购法》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规定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目录》,按品目和资金限额确定政府采购,从源头上真正将政府采购资金落到实处;此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供应商、咨询评审专家、商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库,发布信息,增强服务功能;最后,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信息网络建设,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是拓宽采购范围与规范运行相结合,提高实施成效。重点做到“三个延伸、三个规范”。三个延伸,一是采购领域向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设和公共工程类项目延伸,可适当选取部分财政拨款项目实施政府来购,以探索规律,扩大影响;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向小额商品延伸,对招标限额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如办公用品等实行采购卡制度,采购单位持卡在招标确定的商场采购所需商品,获得资金的规模效益;三是政府采购范围向乡镇延伸,凡是省、市安排给的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的要纳入县级实施政府采购,以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益。三个规范,一是要依法设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要分开设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实施采购事务,以形成制衡;二是规范采购方式。要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防止违规操作;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从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到政府采购具体操作中的招标、投标、开标。中标、评标、签订合同、项目验收、结算、决算等各环节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严肃运作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