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求我们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从国家层面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要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层面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中央企业是国家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主体部分,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央企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的原因之一。这就需要企业获得更多的效益,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企业的价值来自于员工,这就需要企业搭建平台,关心员工的成长;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创造价值的同时,充分享受美好生活。如此,就形成了良性互动,实现了双赢。
价值观是人们心中的深层信念,判断是非的标准,行动遵循的指南(准则)。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是否拥有广泛认同的核心价值观,直接影响到这个国家和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共识”产生“合力”,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需要最大可能地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规定,是立足国家层面提出的价值目标和要求。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的美好前景,始终是一个鼓舞人心、振奋精神的价值理想,是一个能够凝聚起亿万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的宏伟目标;“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导向上的规定,是立足社会层面提出的价值目标和要求。是对人民首创精神的尊重,是对人民权益的保障,更是对人民平等发展权利的维护,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与需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来的价值目标和要求,是对个人价值和个人道德的普适要求,与自古至今每个人都在追求的“仁爱”、“德义”相吻合。这三个层次的价值理念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融汇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价值追求。“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应世情民意,最大限度地代表了社会共同理想、信念和追求。
“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历史传承与时代发展的高度统一。它源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土沃壤和厚重根基,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根脉。是对中华民族几千年发展中所形成的“礼义仁智信”、“和为贵”、“和而不同”、爱国主义等优秀传统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的高度概括和升华。同时,又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它吸收了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大胆借鉴了外国价值理念的合理成分,具有鲜明包容性的开放体系。它还是人民群众伟大实践的理论概括,是中国共产党率领中国各族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所做出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时代要求的主体价值选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价值观念形态上的反映。符合时代的要求、社会的要求、人民的要求。
培育“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体系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如何保证自由、平等,尊重群众的创造力,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的基本权利,都需要相关的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和执行有力。同时,培育“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离不开每个人从我做起,自觉践行共同的价值追求。把“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化为点点滴滴爱岗奉献的实际行动,把诚实守信、互助友爱融入到人与人之间文明交往之中,在“春风化雨”中弘扬真善美,呼唤中国进步发展之“魂”。
总之,构建民进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贯穿于民进自身建设的始终。同时,民进只有积极构建和大力培育核心价值观,才能凝聚广大会员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社会形象,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才能在新世纪新阶段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共同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