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省社科理论界要迅速推动兴起学习研究宣传全会精神的热潮。
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对于全会历史地位及其深远影响的理解,关键是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要时期,重要会议。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格局正在进行深度调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增多,许多矛盾叠加出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召开这次全会,凸显了这次会议的特殊重要性和战略意义。
二是重大主题,重大意义。法治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推动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唯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会立足战略全局谋划法治建设,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政治上的高度自觉和远见卓识,对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是重要决定,重要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刻内涵
全会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一个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深刻领会全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既要从整体上把握,又要注意抓住重点。
一是准确把握全会精神要与学习贯彻xx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全会精神与xx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把两者结合起来学习,做到融会贯通,就能更加深刻地领会全会精神实质,满怀信心地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
二是准确把握全会精神要与澄清一些关于法治的模糊认识结合起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定要全面、准确,力避片面性。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就要明辨是非,对一些错误观点进行深入辨析和有力驳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按照全会指引的方向,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
三是准确把握全会精神要与依法治国实践结合起来。把握全会精神,必须立足于当前依法治国的实际。具体到我们河南,要在全面把握全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努力推进依法治省。我们要按照全会精神,结合依法治省实际,不断提出完善提升依法治省的思路和举措。
迅速兴起学习研究宣传的热潮,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大动力
社科理论界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
一是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认真研读全会文件,做到读懂、读透、读通,为做好宣传研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建设平安河南的政策建议。
二是要加大研究阐释力度。要列出一批重点选题,进行集中攻关,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干部群众的深层次思想问题。要结合我省法治建设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推出一批高水准、有深度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提升研究质量和水平,力争在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上有所突破。
三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全会精神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做到全面准确、扎实深入。省主要报刊要开辟专题、专栏,刊发一批学习体会文章和理论文章。要突出抓好网上理论宣传,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大气场。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
省社科院院长、首席研究员喻新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高度自觉。这一重大决策,在中国改革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将对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大影响。“依法治国”是1997年党的xx大作为基本方略正式提出的,之后,“依法治国”在1999年被写入宪法。XX年党的十八大后,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仰仗依法治国。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确定了依法治国“路线图”,不仅表明依法治国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而且必将对推进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大影响。
四中全会在依法治国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将会极大地影响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实际进程。四中全会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些制度性规定,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加快依法治国的实际进程。
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规定,将有利于我国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稳中求进的经济发展目标。落实四中全会关于“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等要求,就能稳定经济主体对未来的预期和行为,给市场提供更多空间,市场运行效率将大为提高。随着“负面清单”的推广以及由此派生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市场“法无禁止皆可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这对我国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推动经济升级,将产生积极的长远的影响。
实现中国梦的可靠法治保障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张光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为我们党更好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可靠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一方面,要推进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法治化。发展和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构建完备科学的法律制度体系,实质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法律化、规范化和定型化,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归根结底是要增强治理国家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强化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力、遵守力,提高国家制度体系的运行力、执行力。
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建设法治中国,是每一位公民对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安全秩序等法治价值的崇高追求,是实现国家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过程。从1997年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如今我们已经在依法治国道路上走了17个年头,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任务,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对于破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法治意识缺失等制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瓶颈性问题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公序良俗的有力保障。近期香港社会的“占中”事件表明,背离民主和法治轨道的“街头政治”,是对社会秩序的扰乱和对法治社会的挑战,而非真正民主与法治的诉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丧失了权威的法律制度,必然会导致混乱的社会,因此,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
河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王桂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依法治国的主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和新方略,为当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了前所未有的顶层设计。其一,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坚持三个统一”、“一条道路”和“四个维护”。其二,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包括形成“五个体系”,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位一体”建设,实现“四法”。其三,明确了当前法治建设的六大任务。
法治体系设计呈现突出特点。一是法治体系设计的完整性。主要体现在明确了应当坚持的原则、道路,各主体的协调和法律的价值取向,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当前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法律体系建设和法治队伍建设等等。二是法治原则的鲜明导向性。强调了立法的科学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法治实践,尤其在于司法的公正性;强调要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三是法治理论和实践的特色性。明确强调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度一致性。认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组书记、教授焦国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依法治国涉及许多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其中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无疑是其中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认真学习这一重要论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如果离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会迷失方向,就不可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如果离开党的领导,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法治。如果离开党的领导,很难完成依法治国的艰巨性、复杂性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必须走法治化的路子。坚持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取得成功的最佳途径。
为官之义在于明法
省社科联主席 李庚香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将法治转化为一种现实的领导方式。在学习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还是“法治”靠得住。这次党的中央全会第一次聚焦“依法治国”主题,标志着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重大战略选择。小平同志说过,还是制度靠得住些。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既要思想建党还要制度治党。反对腐败,既需治标,更要治本。发展、改革、稳定,都需要法治作保障。
为官之义在于“明法”。为官之义在于明法的“义”,是指维护公正,伸张道义。为官之义在于明法的“法”,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官之义在于明法的“明”,就是知法守法,秉公办事,不畏权贵,执法严明,依法守护公平正义。坚守为官之义,就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司法公正,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树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河南”。建设“法治中国”,坚守为官之义,对于河南的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努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河南建设的进程和成效。首先,正确处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树立法治至上理念,净化官场风气和政治生态。其次,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列好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消除“官本位”积弊。再次,正确处理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关系,不让“走程序”变成“走过场”,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程序正义的价值。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河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程传兴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全民法治观念增强了,每个社会成员才能自觉守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所以,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让全民敬仰法律。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让人民从内心深处充满着对法律的敬仰和依赖。为此,就需要提高立法质量,制定良法。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就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全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等,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确保法律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这样的良法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拥护和自觉遵守。
让全民信任法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必须让全民信任法律,树立通过司法程序保证自己合法权益的思维和习惯。第一,必须做到司法公正。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的司法具有最强的说服力和社会影响力,影响着人们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对法律的信任程度,所以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二,建设一支人民信得过的法治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推进依法治国、践行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让全民敬畏法律。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法治意识觉醒,法治理念有较大提高,但是对法治的全民敬畏尚未形成。而要做到这一点,第一,让法律成为全民遵守的行为准则。人人守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必须加强全民法治教育,通过丰富和有效的普法形式,提高全民法律素养,种植法治观念。第二,坚决惩治违法者。培育全民法治观念不能仅靠宣传和教育,还要有刚性的约束措施和信息化手段,形成威慑力。要建立全民守法信用档案体系,不良行为监控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崇尚法律,信仰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法治观念。
坚持四个融入加强宣传教育深化研究阐释
郑州大学党委副书记
李兴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大意义。高校要深入准确领会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加强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坚定贯彻四中全会的决心和信心。
融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理论武装中。召开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会,在学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将全会精神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好专题学习和系列辅导报告,召开座谈会,组织宣讲团,深入部门、院系进行集中宣讲。将依法治国思想和依法治校理念有机结合,探索建立适合学校科学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使四中全会精神落细落实落好。
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中。重点依托《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将四中全会精神和xx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贯彻到教育教学中去。积极调整、充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室研讨活动,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交流体会,形成共识。通过参与式学习、课堂研讨等实践教学活动,扎扎实实做好“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的“三进”工作,不断提高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教育的效果和水平。
融入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中。组织专家学者按照四中全会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总体要求,立足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委书记郭庚茂提出的坚定总坐标,坚持总思路,完善总方略,围绕大局选好题、服务发展做好题、推进实践破难题,努力取得更多有理论深度、创新价值、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
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中。和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文明河南建设结合起来,组织辩论会、演讲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理论观点和工作部署,宣传学校各单位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让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思想深入人心。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全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10月27日,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有关省社科理论研究部门和高校的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发言。现将座谈会发言摘要刊发,以飨读者。
依法治国呼唤法治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
张宝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为我国的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法治建设的成败关乎共产党执政的中国能否建立起契合现代国家需要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全世界都在瞩目。
发展与繁荣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的根基。依法治国是种子,这颗种子能否生发,关键要看是否有适宜的土壤与气候,法治文化就是决定种子命运的环境。法治文化是人们对法律生活所秉持的与人治文化相对立的一种文化态度,体现为对法律尊敬、依法行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核心内容是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因为法律与任何其他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诠释与接纳,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接受,进而内化为行动准则,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规范秩序的作用。法治文化体现个人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实践、体现为对法律的信仰与遵从。没有法治文化的支撑,再好的法律也不会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好作用。
发展与繁荣法治文化,从实践层面讲,关键在于公正司法。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从精神层面讲,关键在于培养对法律的信仰,使爱法、护法、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生存方式、一种生活方式;从理论层面讲,关键在于加强法治理论研究,既要加强以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为主旨的基础研究,又要加强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取向的应用对策研究;从高校育人层面讲,关键在于强化法学教育及建立影响学生法治思想的法治校园,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后备人才及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