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几个主要概念的认识
规范:标准、法式,如道德规范、技术规范、语言规范
(一)师德:指教师的道德
道德一词一说:源于拉丁语,意指风尚、习俗。道德一词在我国古已有之。《论语·述而》:“老于道,据于德”。《孟子·公孙丑下》:“尊德贵道”。道德是分开讲的。所谓“道”,是指人行走的道路,也指事物存在运行,生,天所由以遵循的法则,并引申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作为准则,规矩和规范。“德”即得,所谓德者“得也”,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便是“德”。在古代,“道”的客观性较强,主要指外在的规范要求;“德”则偏向于主观方面,主要指人们内心的精神方面的东西。首先将道德两字连用的是《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现在人们通常把道德理解为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来讲,所谓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伦理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表现为善恶对立的社会意识和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有时也指个人的思想品德、境界、修养及善恶评价,甚至用来泛指风尚习俗。
道德作为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其重要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对人类社会的具体生活和具体行为进行制约和引导。道德渗透到具体的职业生活职业行为中,就表现为丰富多采的职业道德,如:干部道德、医生道德、教师道德、律师道德等。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各种职业活动中,思想和行为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也就是调整职业内部、职业之间、职业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
二、师德及师德的特点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教师道德是在教师的劳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人民教师处理和调节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特殊道德要求。教师的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道德总的特点:利他性、自觉性、广泛渗透性、稳定性、实践性等等。
⑴师德意识要求高水准。这是由教师劳动的特殊性决定的,教师职业的劳动对象是人,而不是物;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培养新一代的园丁。这种职业本身就决定了教师应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是教师的神圣任务,对他们进行品德教育更是教师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与其他职业劳动特别是工农业劳动、商业活动等不同,教师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和塑造新的一代,所以不仅要用自己丰富学识教人,而且更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品格教人,不仅通过语言传授知识,而且是以自己的品格去“传授”品格,即以自己良好德行和习惯去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健康、聪明、活泼的新一代,正由于此,教师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正因为此,社会对师德水准的要求比较高,在人类道德史上,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较高水准上。
⑵师德行为要成为楷模。“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江总书记在《关于教育的谈话中》指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为师要有知识,为表要有美德,人们形容教师:“人之楷模”、“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等等。比喻成“园丁”、“红烛”等等均是对教师道德行为表率性或典范性的要求。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你们不仅是教课的教师,也是培养人的教育者,是生活的导师和道德教员。”乌申斯基:“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
⑶师德内容具有继承性。由于教育过程所遵循的规律具有共同性,尽管不同的社会形态的教师道德要求不完全相同,但又具有某些共同的规范要求,这些共同性正是师德内容继承性的基础。我国历代师德具有丰富的内容,这是我们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如孔子的“有教之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言传身教,为人师表”、“骨干师德之风”。孟子也极为重视道德教育的作用,他主张“因材施教”,荀子认为教师学习礼仪是修身的重要环节,“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之谓道德之极。”学习后还必须初中躬行。南宋大教育家朱熹提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篤行”(篤:忠实、全心全意)要求教师不仅要广博地学习各种知识,并要认真地分析、思考,明辨其真伪、善恶、是非,并贯彻到自己的行为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