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

2020年10月12日15:20:35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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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物 种 类 │  品 种 名 称│数 量 │计量│  质量(%)│ 单价 │ 总金额 │

│ │ │ │单位├──┬──┬──┬──┤ ││

│ │ │ ││纯度│净度│发芽│水分│ (元) │ (元) │

│ │ │ ││││ 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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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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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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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 主要栽培技术要求: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结算方式、期限: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