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委托书3篇

2020年12月10日21:52:30

代理房产销售委托书

甲方(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铺销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合意:

一、 委托出售房产概况:

房产坐落于: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房屋产权证编号: 土地使用证编号:

房型: 面积: 朝向:

结构: 房龄: 配备设施:

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做的描述系真实可靠的,且甲方出售该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及武汉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二、 委托价格:

经协商,该房屋的委托价格为:人民币 18000 元/㎡ ,此价格为 最低交易价格。

三、乙方义务:

1. 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按照不低于约定价格出售

2. 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销售。

四、佣金与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服务费为甲方所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标的金额的 2 %(税后)。甲方应在与他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五、甲方义务:

1. 非经乙方介绍,甲方通过其他中介组织或自行与他人达成交易的,应立即通知乙方,成交价格不得低于18000元/㎡。据此,乙方不应向甲方收取佣金;

2. 在委托代理期间,甲方应确定乙方为唯一代理销售,不得另行委托。

3. 若甲方通过乙方服务的无论是否以定金形式与求购方达成书面意向的,后由于甲方或求购方违约造成交易终止的或甲方通过乙方服务的私下与求购方达成无论是定金或其他形式的协议,甲方均有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具体金额另行约定)。

4.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售出时产权明晰,无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否则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的,视为违约,乙方将仍旧甲方与求购方签署的合同标的金额的2%(税后)为服务费。

六、低价溢价部分约定:

1、 乙方若与本商铺求购者达成高于18000元/㎡的购买价格,在XX0元/㎡(含XX0元/㎡),中间差价部分,归乙方所有。XX1元/㎡以上溢价部分,双方各占50%。

2、 乙方报价后,需甲方配合,需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七、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为 2个月,自 XX 年 4 月 日至 XX 年 6 月 日。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补充约定:

1、甲方在此期间,若有非乙方介绍的客户,可以成交,单成交价不得低于低于18000/㎡,若低于此价格成交,甲方需按成交价的2%向乙方支付中介费用。

2

3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售房授权委托书 售房委托书(2)

出租或者出售购房委托书公证,主要用于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依法委托其居住在中国内地亲友出租或出售其在中国内地的私有房屋。《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3章“买卖”第10条、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以下是xx委托书栏目为您准备的《售房授权委托书》。

【售房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住址: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住址:

委托人因故不能亲自来交易中心办理有关 房地产出售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屋全权代表本人履行下列附录中所列第 项(共计 项权利),受托人 转委托权。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 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 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叁. 代为办理提前偿还贷款、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向保险公司申请退还剩余保险金等手续;

肆. 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伍. 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陆. 代为收取房价款;

柒. 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更名手续;

捌. 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玖. 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或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公证);

拾. 上述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故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领取房地产权证等相关事宜;

拾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关于售房授权的委托书 售房委托书(3)

委托人: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住址:

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住址:

委托人因故不能亲自来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房地产出售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屋全权代表本人履行下列附录中所列第项(共计项权利),受托人转委托权。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叁。代为办理提前偿还贷款、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向保险公司申请退还剩余保险金等手续;

肆。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伍。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陆。代为收取房价款;

柒。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更名手续;

捌。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玖。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或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公证);

拾。上述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故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领取房地产权证等相关事宜;

拾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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