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1989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公布施行。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1]。
领身份证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本人因********原因,身份证无法亲自领取。本人特委托****代为领取****,***,***,共**份,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证件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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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基本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古代
身份证,并非现今才有,古已有之。但它的起源却是官员的识别符号。最早的身份证是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发明了照身帖。照身帖由官府发放,是一块打磨光滑细密的竹板,上面刻有持有人的头像和籍贯信息。国人必须持有,如若没有就被认为是黑户,或者间谍之类的。
中国古代身份证主要是以下几种:等级身份证、职业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其中以等级身份证最为流行。古代的身份证式样很丰富:虎符、免符、鱼符、龟符、龙符、麟府、牙牌、腰牌等,都属于等级身份证,后来武则天当政时,一度废鱼符为龟符。虽然形式改变了,但作为身份证的功能并不改变。
隋唐时期,朝廷发给官员一种类似身份的“鱼符”,它是用木头或金属精制而成的。其形状像鱼,分左右两片,上凿小孔,以便系佩。“鱼符”上面刻有官员姓名、任职衙门及官居品级等。当时,凡亲王和三品以上官员所用“鱼符”均以黄金铸制,显示其品位身份之高;五品以上官员的“鱼符”为银质;六品以下官员的“鱼符”则为铜质。五品以上的官员,还备有存放“鱼符”的专用袋子,称为“鱼袋”。“鱼符”的主要用途是证明官员的身份,便于应召出入宫门验证时所用。史载:“附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到武则天时,“鱼符”一度改为其形状像龟的“龟符”,用途与“鱼符”相同。
宋代时,“鱼符”被废除,但仍佩带“鱼袋”。鱼袋是古代身份证的“防伪标记” ,古代身份证如此简单,很容易造假作伪,甚至出现连皇帝都敢骗的现象。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有的会在身份证上特别注明伪造和出借或冒用的严重后果,如明朝就规定:“借者与借与者同罪”。
从宋代开始,腰牌成为中国古代官吏系在腰间证明其身份。古代的帝王宫殿门禁森严,朝廷军政臣吏、皇帝国戚以及当差行走即使可以出入也须持有出入证,腰牌常用作出入宫廷备查的通行证.历朝历代腰牌的质地、款式、规格、铭文等虽有所区别,但"通行证"、"身份证"作用却是相同的。腰牌正中刻有一方篆体印纹,仅识出右半边“长寿”二字,推测是吉祥用语。宋代的宝船厂和新中国的大连的航母制造基地一样,警卫森严,各司、各舫之间也不得随意走动。没有这类特别身份证根本进不去的。
至明代,改用“牙牌”,这是用象牙、兽骨、木材、金属等制成的版片,上面刻有持牌人的姓名、职务、履历以及所在的衙门,视身份和地位、功能的不同而有别。在录入身份信息时,有时还会写上“单位”什么,或标示冒用身份证、不用身份证的罪过等警示语。
明清时代的身份证,在现代考古中不时被发现。它与现代意义上的卡片式身份证已经非常接近了。据明人陆容《菽园杂记》载:牙牌不但官员们悬之,“凡在内府出入者,无论贵贱皆悬牌,以避嫌疑”。由此可知,明代身份证的用处已不仅局限于官员们,并开始向中下阶层发展了。
清代各阶层的身份以帽子上的顶子(帽珠)来证明,其帽珠用宝石、珊瑚、水晶、玉石、金属等制成。如果是秀才,可佩铜顶;若为一品大员,则佩大红顶子。一般百姓帽上无顶,只能用绸缎打成一个帽结。一些富商、地主为求得高身份,常用数目可观的白银捐得一个顶子,由此而出现了“红顶商人”、“红顶乡绅”一类怪事。[2-3]
近代
1929年1月1日,宁夏省建立,因与甘肃、陕西、绥远及蒙古接壤。
1933年,马鸿逵被中央政府任命为宁夏省政府主席。为了加强统治,马鸿逵从1934年开始,在全省清查户口,建立保甲制。
1936年5月,中央红军开始西征作战,解放了宁夏的盐汕、豫旺、同心等地。为了抵御红军,宁夏制定出各种反共防共之策,发收“居民证”便是其中一种。居民凡15岁以上之男女须一律佩带居民证。
1936年民国宁夏省政府,制定中国最早的身份证制度“居民证制度”。
居民证——最早的身份证:
宁夏“居民证”为白布制作,长7厘米,宽3厘米,上面写有姓名、年龄、籍贯、职业、身长、面貌、特征以及手纹箕斗形状等项。“居民证”缝于上衣里面,以便查验。这个“居民证”虽与后来的国民身份证尚有不同,但已具备了身份证的各项要素,当属中国身份证之最早雏形。
不过,宁夏省“居民证”制度的施行并不顺利。因为布制居民证是缝在衣服上的,由于洗晒和磨损.很快就变得模糊不清。所以,此项制度仅实行了一年多,就变得名存实亡。
1940年夏,马鸿逵又下令在清查户口和居民证的基础上,制发“宁夏省国民身份证”。为此,还制定了《宁夏省国民身份证发给及检验法》。在制发“身份证”的同时,还制发了 “客籍人民居留证”及“通行证”,目的是为了“防范汉奸、间谍、奸党与奸宄盗匪起见”。实际上,宁夏省建立身份证制度,主要是为了封锁陕甘宁边区根据地,同时也为了更进一步强化对宁夏人民的控制。自从发明了国民身份证,马鸿逵抓兵就方便多了。男丁被抽壮丁后,身份证立刻就由部队收存。如有人逃跑,则向出丁户追索。逃兵没有身份证。在宁夏便会寸步难行:要么被抓回来,要么逃往外省:国民身份证制度的实行,为马鸿逵统治和控制人民、防止逃兵和缉捕逃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早期条款
《宁夏省国民身份证发给及检查办法》共有15条规定,其主要条款是:年满16岁以上的男子,均须领身份证,规避不领者,16岁以上、40岁以下的罚兵役,40岁以上的罚劳役;行路住店,均须带证,查无证者,即送警察局扣押惩治;16岁以上男子领证时,均须亲自到保,当面填发。对身长要填清几尺几寸几分,面貌要注明五官是否端正、鼻耳眼是否齐全、面部是否有麻子,瘸子、聋子、瘫子及结巴等症状要在特征栏中准确填出。最令人叫绝的就是填写手指头的箕斗纹了,填证时,要将持证人的十个手指一一看过。“斗”纹划O,“箕”纹划x。马鸿逵曾得意地称:查验手纹箕斗是最科学、最准确的一种方法。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当时宁夏省经济落后,老百姓无钱照相,马鸿逵又舍不得出这笔钱,才绞尽脑汁想出了这个土办法。
宁夏省在发放国民身份证时,对寄居宁夏的外省人发放的是“客籍人民居留证”,对过境的商行旅者则需办理“通行证”,对侨居宁夏的外国人发放的是“外侨身份证”。总之,在马鸿逵统治的宁夏省,必须人人有证,无证则寸步难行。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宁夏省的身份证,只发男性,不发女性。因为马鸿逵认为,女性不会出什么乱子。
自1940年夏季开始,历时4个月,宁夏省就完成了身份证发放工作,全省共发身份证25万张。此后,出行的人们必须随身携证,以备检查。宁夏省在省城(今银川市)和各县城门口、交通要冲,关卡渡口、堡寨桥头均设立了检查站。各检查站前立一木牌,上面写有16个大字:“不领证者,不准入境;不受检查,不能通行。”宁夏省施行国民身份证之法,在当时的中国干了一件很“露脸”的事,于有意无意之中,开了中国身份证之先河。
1945年日本投降后,蒋介石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决心在全国实行国民身份证制度。国民政府立法院对当时的《户籍法》进行了修改。1946年国民政府相继公布《户籍法(修正草案)》、《户籍法施行细则》,规定制发国民身份证,发证对象为年满18岁以上的中华民国国民,不分男女。
江西档案馆馆藏的“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内容包括持证人的所在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本籍等48条社会属性信息,兼有如今户口簿的功能。这张“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长16.8厘米,宽12.1厘米。持证者周凤起,男,集成袜店经理,江西省吉水县人,号码是石阳贰柒字第零壹壹伍号,正面钤盖有一方“吉安县政府印”红色方章,中贴有一张一寸半身像片,像片上还打上钢印“吉安府正”。发证日期为民国36年(公元1947年)8月1日。
与现行使用的身份证不同之处在于,当时的国民身分证分两面四折页,正面首页印有“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下面是持证人的所在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本籍、寄籍、号码、颁发日期;第二折页注明教育程度、职业(行业、职位)、公职候选人资格(类别、证书号码)、像片或标准指纹(特征、分析符号)、指纹符号(左右手十指),并标明未实施指纹区域得暂用箕斗;第三折页是公民资格(宣誓地点、日期)、家属(称谓、姓名)、役历(役别、日期、证明长官);第四折页为保甲番号(乡镇、保、甲、户、日期)、住址(名称、日期)、注意事项。从制作看,由于当时的物质条件所限,该身分证只能以硬质纸铅印而成,纸质粗糙,它虽然无法与现行精美耐用的身份证相媲美,但具有48条社会属性信息,兼有如今户口簿的功能,这张已有60多年历史的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较为完备的户政制度,是不可多得的第一手资料,是管理国民的记录,是研究历史的真凭实据。
现代
1949年解放后,我国公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居民身份证,证明自己身份的时候用的是户口簿和单位介绍信。1984年4月6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颁发居民身份证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同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自此,我国通过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揭开了居民户口证件化管理的序幕,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和有效期。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10年、20年、长期三种。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15位编码,最初发放的有一大批身份证是用手工填写的。
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标志着我国居民身份证制度的正式确定。1986年11月3日,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此后,各地根据国务院部署的全国五年(1986至1990年)集中发证规划,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从城市到农村,分期分批全面展开了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图为“中国一号公民”单秀荣展示自己身份证。
1999年10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国家为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就编定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藏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停止使用,新一代身份证中还将登记指纹信息。身份证这张能够代表我们身份的卡片引起了人们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