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有关通信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
三、严格按照国家及信息产业部部颁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四、获得施工许可证后,不转让、出租许可证,严格按规定的施工范围和等级进行施工。
五、愿意缴纳 (万元)(大写)工程质量保证押金,并愿按《贵州省通信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六、服从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的管理,接受监督,如有违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